婚前财产中的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

婚前财产中的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割是大家最关心的事。其中房产无疑是焦点,在进行房产的分割上是只看名字吗?我们相关的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这点需要双方进行相关的了解。下面上海继承律师咨询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也要进行分割。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主要根据此财产属于婚前个人所属还是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以及是否有书面约定。涉及房产的还要看是否办理过户手续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在法律上规定是,对于房产的分割主要是在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作为判断的标准。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就算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需要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这点大家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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