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1906年3月19日-1962年5月31日),二战纳粹德国的高官,也是在犹太人大屠杀中执行”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者,被称为”死刑执行者“。
阿道夫·艾希曼出生于德国的索林根,由于小时候肤色较深,而被同侪笑为犹太人;之后艾希曼加入纳粹党,1934年由于负责达豪集中营而受到海德里希的赏识;1937年艾希曼曾经前往海法与开罗,研究将犹太人移住巴勒斯坦的可能性,后来艾希曼向纳粹方面以经济理由反对将犹太人移往巴勒斯坦的计划。
1942年艾希曼出席万湖会议,并且被任命负责屠杀犹太人的最终方案,并且晋升中校;将犹太人移送集中营的运输与屠杀作业大部分都是艾希曼负责。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艾希曼被美国俘虏但之后逃脱。在经过漫长的逃亡旅行后,艾希曼流亡到阿根廷。1961年以色列情报部门摩萨德查出艾希曼的下落,并且於1960年5月11日将其逮捕,并秘密运至以色列。艾希曼的逮捕方式由於类似绑架,也引发阿根廷与以色列的外交纠纷。
1961年2月11日,阿道夫·艾希曼於耶路撒冷受审,被以人道罪名等十五条罪名起诉;这次的审判也引起国际的注目,由於有不少的大屠杀受害者出面作证,以色列政府将艾希曼安排在防弹玻璃后方受审。艾希曼面对对其犯罪的控诉,都以「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回答。
1961年12月艾希曼被判处有罪并被求处死刑;1962年5月底,阿道夫.艾希曼,被以色列最高法院判处死刑;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处以绞刑。
对於艾希曼的审判,政治学家汉娜鄂兰曾经於其著作《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中提到,艾希曼所犯的罪不是对犹太人犯罪,而是对人类犯罪;如果将对艾希曼的审判视为反犹太人的象徵来审判,将造成误导而导致掩盖纳粹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