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那种“一斗米十斤肉一斛酒”都是怎么吃下去的,个个都是大胃王吗?

古人吃饭动不动“一斗米十斤肉一斛酒”,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不会撑不会醉吗?

先说一斗米十斤肉,有的记载本身就比较夸张,未必完全可信。《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王使使者视廉颇尚可用否。廉颇之仇郭开多与使者金,令毁之。赵使者既见廉颇,廉颇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这个牛吹的也有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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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即使现在,也存在一些大胃王。事实上,就是早些时代的体力劳动者们,他们的胃口都是很大的。据记载,功德林管理所的国民党将领们,在参加体力劳动后,一个个胃口都很好。早上吃十几个包子,晚上吃半脸盆汤面条的不在少数。农民们干了活之后,一顿吃几斤米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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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古代度量衡与今天不同。以现在出土的先秦时期秦国、楚国等度量来看,那时候的一升大约相当于200毫升,那么一斗就相当于现在的2公升左右。按照大米的密度,2公升大米,大致质量是3斤多。一顿吃3斤多大米,当然还是一个很大的胃口,不过相对就合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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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10斤肉。古代的斤和现在斤也不同。以秦始皇统一时候的标准,一斤大约相当于半斤,那么10斤肉也就是5斤肉。这个重量的肉,并不算特别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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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旧时,十升等于一斗,十斗即一百升,等于一斛,斛和石通用。宋代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三有,“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宋代1市斤是640克,一石即59.2公斤。59.2公斤酒,就是可口可乐也喝不下去这么多。当然,古代的酒度数比较低,一般就是9到18度那样,主要在于古人那时候还没有发明蒸馏。而且,喝一斛酒,往往并不是一气灌下去,而是在一段时间内慢慢喝,这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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