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没有指纹识别,为什么还要画押按指纹?

在各种古装剧和历史记载中,也能找到签字画押、按手印的情况。心想古代没有指纹识别技术啊,那么古人有何技术来鉴别手印的真伪呢?

古代没有指纹识别,为什么还要画押按指纹?

因为问题就是错的,指纹、掌态识别很早很早就有了!现代人也不要太自恋,以为古人连“每个人的指纹不太一样”“斗箕各自不同”都观察不出来。古代当兵都要造册,叫做“箕斗册”,用于辨别谁是谁,进行法律意义上的验证:

前因岑部院驻节台阳,一切应听就近调度,本部堂批不定断有之,或系验文备案而不批发亦有之。所称营中编箕斗册一件,遍查未见,是详是禀,抑系验文?何时发申?何时递送?该道速即查明禀复,不得摭一、二事,遽谓本部堂怠于批发。

我们再看一个中国商代的物件:

古代没有指纹识别,为什么还要画押按指纹?

这是江西万年的斋山商代土著文化早期遗址出土的商代陶片,陶片上有很明显的指纹印记。这些指纹距今已有3600年历史,证明指纹作为“某记”,在远古就已经有了。而中国官方,将指纹指纹作为破案依据不晚于宋朝,当然,系统论证指纹的走势,集结成篇进行学术论述可能要晚一些,但也绝不能说古人不会指纹识别。

图:中国古代,通常都以某“记”来作为自己的记号,让人易于分别。商代陶片主人制作陶器时,就顺手一捏,形成自己独特的印记。

目前出土的唐代契约,末尾一般都有手印。各种书画作品中,也不乏按手印做记号的。

古代没有指纹识别,为什么还要画押按指纹?

如果是签订契约,那么各种保人,也都要在契约后头按手印,作为身份的鉴定。有人认为指纹识别是现今的技术,作为法律证据更晚。譬如说,指纹研究是1684年的英国人发现的,指纹断案要到19世纪:“在19世纪晚期,指纹已经被用作警察破案的线索,但直到1898年,发生在孟加拉的一起谋杀案,是全球第一例在法庭上以指纹定罪的案例。”

事实上,指纹用于法律上的断定,中国有史以来的物证,都要比这早得多得多。刚才说过,也列出考古证据,证明用拇指印当记。如果古人明明不知道每个人手印的独特性,那为什么还要按手印呢?

我们都知道,签字也是因为每个人的字体都不一样,不管别人跟你类似不类似,但这个名字是你的,又和你的字一模一样,就可以作为一种证据。再加上指纹,那就是你签的没跑了(强制或欺骗除外)。

因此,中国宋元及以后,某人招供画押,一般都会在落款处按上手印。日后如有疑问和纠纷,可以调出案卷。如怀疑不是本人押的,可以让此人在另外一张纸上按下他的手印,然后同案卷上的进行对比,是不是本人,一看便知。除了“指纹”鉴别,人们还意识到整个手掌、脚掌的纹路走向都不一样,因此这些也都用作法律证据:

古代没有指纹识别,为什么还要画押按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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