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小股东利益怎么量刑

侵吞小股东利益怎么量刑

  在现在的商业社会当中许多公司都是实行的股东制制度,股东之间通过收购以及交换股权等可以实现对公司的控制以及影响,影响力较大的就被称为大股东,而没什么影响力的则是小股东,那么侵吞小股东利益怎么量刑?广州婚姻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侵吞小股东利益怎么量刑

  侵吞小股东利益不量刑,大股东涉嫌同业竞争和利用法人身份侵害小股东利益,可不同意并可查账,如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向法院提起相应的股权纷争诉讼。

  如果小股东或者小股东们的股权比例达到1/10便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以避免重要事项无法开会决议,致使公司经营出现僵局。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股权收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小股东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呢

  最理想的办法就是通过公司章程来这个武器。当然,这一切建立在公司有明确的股东会和董事会制度的情况下。具体来说,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小股东的四项权利。

  第一,知情权。工商局提供的标准版公司章程中,也会明确小股东或者董事查看公司财务报表的权利,但很多问题往往是无法通过三张报表就看出来的,另外,一年一度的董事会也不足以起到及时了解公司的作用。建议要明确小股东和董事的请求权,可以随时查看公司的所有账务信息而不仅限于三张报表,另外,质询权也很重要,当小股东发现有可疑情况的时候,需要质询经营者给出合理的数据。最后,一定要能约定调查权,也就是邀请第三方进行尽调和审计的权利,但最好能提前约定费用来源,避免纠纷。

  第二,提案权。提案的权利才是小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的前提权利,否则,董事会上所有的议题都由大股东来制定,小股东无法让自己想推进的事项落实。

  第三,表决权。如果能够顺利做出提案,那么下一步就是表决权了。这里着重要强调的是当大股东的股份或者董事会席位占到大多数的时候,很多议题无需小股东同意就可以通过,彻底把小股东架空,而标准版的公司章程只约定了公司股权变更和对外投资等重大议题才允许小股东行使一票否决权。这样就有效避免了大股东可以选出所有人的情况。

  第四,投资收益权。持股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经济收益,当大股东把持董事会和经营权的时候,往往会做出不分红的决定。为此,可提前在章程约定,连续几年盈利后或者当年盈利超过多少后必须分红。另外,也可以约定退出机制,当小股东最后发现无法保护自己权利时,可以按照一个公允的价格要求大股东回购股份,及时止损。固定价格和净资产价格都是比较好的选择。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纠纷矛盾一般情况下都会被归属为经济纠纷而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当然如果对方欺压小股东的手段本身就存在违法犯罪的情况建议可以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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