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变更登记了是否为共有

婚前房产变更登记了是否为共有

  夫妻之间结婚和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这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重要事情。一方婚前取得财产是个人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共有,但是双方结婚后,一方就会让另一方把房子加上自己的名字来证明双方的感情。那么民法典中婚前房产变更登记了是否为共有呢?下面由上海房产纠纷律师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婚前房产变更登记了是否为共有

  首先很明确购房是婚前行为,所以房产为个人财产,给配偶加名字,是对配偶的一种财产赠与行为,房产在婚后进行变更登记后,就属于了夫妻共同财产。而且不动产一旦进行变更登记就会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夫妻双方结婚前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婚后由于对方的要求或者向对方表示感情时会把对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面,这样就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ZLME.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