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之内禁绝了祸害百余年的鸦片毒品,新中国是怎么做到的?

“竹枪一枝,打得妻离子散,未闻炮声震地;铜灯半盏,烧尽田地房廊,不见烟火冲天!”

上面这副对联在新中国成立前广为流传,反映的是旧中国鸦片泛滥成灾的场景。

尽管从清政府到民国政府也曾多次下决心开展禁毒运动,但雷声大雨点小,一旦涉及权贵利益,就不了了之。

3年之内禁绝了祸害百余年的鸦片毒品,新中国是怎么做到的?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就下定决心以最快的速度铲除为祸我国百余年的鸦片毒品,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就是发动人民的力量。

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次政务会议通过并发布了《政务院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禁烟禁毒委员会,严厉禁种罂粟。

政务院禁毒通令发布后,各级人民政府立即行动,纷纷成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在各地进行轰轰烈烈的禁毒工作。

在具体查办毒品的时候,新中国广泛动员群众。在整个禁毒运动期间,共有130多万人进行了检举揭发。尤其是,当时非常重视贩毒人员的检举揭发工作。

针对毒品的种、运、制、贩、吸等环节的实际情况,人民政府及公安机关采取“力劝两头,断斩中间”的策略,即规劝吸毒者不吸、种者不种(包括强制铲除),重点卡断流通环节,着重打击制毒贩毒。

此法在当时被称为“拦腰一棍”,使得种罂粟的不易卖出,吸食者也不易买到,除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偏僻山区尚有零星种植罂粟外,全国大部分地区先后实现了禁种。

但是,由于巨大的毒品地下市场依然存在,不法之徒为牟取暴利更铤而走险;产地禁种使得存货“浮出水面”及境外货走私入境,所以禁毒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

3年之内禁绝了祸害百余年的鸦片毒品,新中国是怎么做到的?

1952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5月21日,政务院发布《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7月30日,中央批准了公安部《关于开展全国规模的禁毒运动的报告》。

1952年8月10日,公安部一声令下,全国1202个禁毒重点地方和重点部门同时大规模地搜查缉捕毒品案犯,毒犯们纷纷落入法网,全国查出毒贩近37万人,逮捕82056人。

在具体执行当中,那时更是充分落实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

一般来说,只要有检举立功表现的贩毒人员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死硬到底则要受到严惩。于是在这种形势下,绝大多数毒贩一落网就积极检举,公安部门顺藤摸瓜,毒品交易网络便顷刻土崩瓦解。

3年之内禁绝了祸害百余年的鸦片毒品,新中国是怎么做到的?

全国的禁毒运动也取得了巨大胜利。

据中共中央转发时任公安部长罗瑞卿《关于全国禁毒运动的总结报告》称,运动于1952年11月底结束,共查出毒犯369705名,共逮捕82056名;处理51627名,其中判处各种徒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33786名,劳改的2138名,管制的6843名,释放3534名,已处决880名;共缴获毒品3996056两,制毒机235部又15716套,贩运藏毒工具263459件。

短短的两三年时间,新中国就基本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鸦片,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

3年之内禁绝了祸害百余年的鸦片毒品,新中国是怎么做到的?

至此,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国以“无毒国”享誉世界近三十年。近些年来,海洛因、冰毒、麻古等新一代毒品又卷土重来,但我国禁毒的态度依然没变,贩毒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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