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开车出事儿怎么罚?超速就要打屁股

古代交通法规:

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古人开车出事儿怎么罚?超速就要打屁股  

中国曾“以右为尊”,但“靠左走”历史更悠久

众所周知,我国现在道路交通基本规则就是靠右侧行走,或者行驶。这个“靠右走”的规则似乎是约定俗成的真理。但实际上,我国正式“靠右走”的历史远不及“靠左走”长远,这个简单的规则蕴含着很多历史典故与渊源。

古代中国,“以左为尊”还是“以右为尊”,不是一成不变的。周、秦、汉时,是“以

右为尊”的,从东汉至隋唐、两宋,逐渐形成了“左尊右卑”的制度,元朝又规定“以右为尊”,到了明清复改“以左为尊”。

但是,“以右为尊”的传统在一个地方不适用,那就是乘车和走路之时。古代出行乘车之时,如果是日常出行,多人同乘,那么坐在左边的人一定是尊长。如果是战车,那么靠右的人一定是长官,靠左的人是车夫。这是为什么呢?答案很简单——为了安全。因为古代车行靠左,在战场上坐在右边相对安全一些。同样道理,如果几个人一同步行出行,那么,尊长要走在前面,如果尊长需要在行进中与人交谈,那么,地位稍低的人就要靠在右边,这样做同样是为了保障尊长者的安全。对此,宋代大儒朱熹曾对弟子说:“凡侍长上出行,必居路之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来左去右”,我国首个“交通习惯”始于唐朝

到了唐代,像长安、洛阳这样的大城市逐渐兴起,每天进出城门的人数很多,仅靠“交管人员”每天的疏导,往往无法及时达到良好的效果。

因此,唐太宗时期,特别颁布法案规定出入城门必须按照“入由左,出由右”的规定进行。这是我国第一个对交通“来左去右”的规定,对后世影响极大。后世不仅出入城门按照此规则,其他诸如出入宫殿、房屋、校场、庙宇等也都按此行事。当然,这些规则对皇帝并不适用,因为皇帝自古以来都要走“专用道”,进出“专用门”,如果有他人误闯或僭越,那等待他的就是“十恶不赦”中的“大不敬”罪名,轻则流放处斩,重则全家受到连累。

朱熹曾以“靠左走”为例,向弟子说明“君子不欺暗室”的典故。有一天,朱熹与众弟子行走在山路之上,弟子发现老师一直靠着左边行走,因为左边靠近山边较为危险,弟子就劝老师说,这里是山间小路,没有必要遵守“靠左走”的习惯,靠右边走能更方便些。朱熹却以“君子不欺暗室”为由拒绝了,仍然靠左侧行进。他所坚持的观点就是,君子应该做到人前人后都一样,即使身边没有人,也要和身边有人一样,这样才可以更好地修身养性。

古罗马因军事考虑“靠左走”,并影响整个欧洲

“靠左走”不仅是我国古代的交通习惯,而且在古代欧洲也是同样的习惯。古代欧洲靠左走的习惯起源于罗马帝国,主要是由于军事方面的原因。罗马帝国的道路多为军备所设置,骑士们上马首先要从左侧进行,左侧路基会稍高些便于上马,所以演变成为骑士“靠左走”。同时,战士的佩剑多为身体左侧,靠左侧行走更有利于防备来自马路对面的攻击。如此一来,以军事立国的罗马帝国在扩张的过程中,将“靠左走”的“交通规则”带到了整个欧洲。

必须强调的是,在欧洲道路交通发展过程中,18世纪中期以前并没有明文的法律规定,主要依靠的还是欧洲各国习惯。欧洲“靠左走”的习惯在14世纪初期还受到了教会的影响。

在1300年,罗马教皇卜尼法八世宣称“条条大路通罗马”,同时他还规定,来罗马朝圣者需要靠左侧行走。这一来自宗教的提议影响很大,当时大多数国家都开始修建通向罗马的道路,教民也都靠左侧行走。

当然,也有很多欧洲国家仍然有着自己的独立风格。比如法、德两国是传统大国,道路平坦,乘坐马车的要比骑马者更多些,靠右侧行驶的马车更容易保证安全。同时,这两国农业发达,农民在赶车挥鞭之时,坐在左边更顺手些,所以更多地选择从右侧行驶。但是,法、德两国贵族仍大多保持靠左行走的习惯。

法国大革命后,革命党人曾以“革命的恐怖代替反革命的恐怖”,对往日贵族残酷株连,使得昔日贵族倍感担心。他们纷纷改变昔日行走习惯,开始与农民一样靠右侧行走以掩盖自己身份,渐渐地,“靠右走”成为法国新风尚,也成为革命的风向标。随着拿破仑帝国的节节胜利,大半个欧洲已经臣服法国,包括西班牙、德国、奥地利、意大利、比利时、俄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将行路习惯改为“靠右走”。后来,人们发现马车在高速运行之时,靠右侧行驶确实比靠左侧更为安全。尤其是在机动车问世以后,“左手驾驶,右手换挡”的方式,远比“右手驾驶,左手换挡”好得多,自此,“靠右走”开始大规模出现。


古代交通处罚也很严:

违规就要打屁股  唐人“超速”要打屁股


唐朝国都长安城是当时世界第一大城市,人口过百万,交通管制肯定是当时朝廷要抓的一项重要事务。按照《唐律》规定,在没有任何公私缘故的情况下,在街道和巷子的人群中,快速驾马或者驾马车的,事主将处以用竹板或者荆条打50次脊背的处罚,唐太宗听说脊背是人的经脉聚集处,因此大发慈悲,改为打屁股。

这里有一则唐代的交通事故趣闻:

在唐代宗李豫时期,中西陆路重要的交通枢纽——西州(今新疆吐鲁番)的高昌城发生的一起车祸:一个叫康失芬的雇工正驾牛车把城里的土坯搬到城外。可能是由于他疲劳驾驶,不幸的事发生了——他的牛车把两个玩耍的孩子轧伤了。其中一个伤势严重,腰部以下的骨头全部破碎,性命难保;另一个腰骨损折。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后,两个孩子的家长一致决定:打官司。

案件的审理是这样的:

一个叫“舒”的官员(唐朝公文中官员署名的时候,只署名不写姓氏)接手了这个案子。他先是查问康失芬,第一次,康失芬承认他赶牛车轧人的事实无误;第二次,舒询问康失芬案情详情,康失芬回答说,牛车是他借来的,由于他对驾车的牛习性不熟悉,当牛奔跑的时候,他努力拉住,但“力所不逮”,终于酿成事故;第三次,舒问康失芬有什么打算,康失芬表示愿为伤者治疗,如果受伤的人不幸身死,再按法律来处罚自己。舒最后同意了康失芬的这个意见。

在唐朝对驾车伤人是有法律规定的:

《唐律疏议》卷二十六中,有“街巷人众中走车马”一条规定:“诸于城内街巷及人众中,无故走车马者笞五十,以故杀人者减斗杀伤一等。”这个法条的意思是:在众人中跑车马伤人的,比照斗杀伤之罪减少一等量刑。

《唐律疏议》卷二十一还有“保辜”条款:“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十日,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以刀刃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折跌肢体及破骨者五十日。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保辜是唐代的一个法律用语,意思是在伤害案件中,伤者伤势尚未确定时,先保留犯罪人的罪名,让其先为受害人筹钱医治,然后在一定期限之后,再来量刑处理。

据此规定,康失芬案件的保辜期限是五十日,他今后会被判什么刑,要根据这五十日之内两个受伤孩子的病情来判断。只要有一个人死亡,他就会被判流放三千里,因为其行车伤人,罪行比斗殴轻一个等级,斗殴杀人是死刑,减少一等就是流放三千里了。

“坑马”的清代交规  

古代的路况较差,道路大多崎岖不平,有雪时路滑,雪化后泥泞,相当难走。为此,清代朝廷制定了一些“交通规则”,尽可能减少雪灾期间的交通事故。《大清律例》规定:因为天气关系骑马撞伤人的,赔偿医药费,还得把坐骑赔给伤者。如果把人撞死了,打一百大板,坐牢三年,另外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其坐骑则被官府没收。

古人开车出事儿怎么罚?超速就要打屁股

现在一下雪,可能会出现出租车私自涨价的情况,清代亦是如此。嘉庆年间,某文士客居沧州,适逢大雪天,本来在沧州地面雇一驴车,一天只要四百文钱,因为下雪,车价涨了一倍,该文士感叹道:“雇驴冲雪非容易,日费青钱八百文。”

有时候你多掏一倍车价,也不见得能雇到车,因为下雪天车夫生意极好,“雪地呼车时辰久,靠着门旁叫腿麻。”跟现在雪天市民出门一直打不到车的情形很相似。


我有特殊的开车技巧:

古代的那些“老司机们”


  

在古代,虽然不作硬性规定,但在正式上路之前,司机们还是要经过专门培训的。因此,《周礼》说,子弟入学要学“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御”就是指驾车。

驾驶高手也出交通事故

《庄子》中说,有个叫东野稷的人,车技很好,想在鲁庄公面前露一手,转行混个一官半职。庄公也是个爱车一族,就让他试车,东野稷直行时,车轮碾下的痕迹像木匠画的墨线那样直;拐弯时,车辙像用圆规画的圈那么圆。庄公觉得,绣花也不过如此,索性就让他照这个图案,再跑上100圈。

当时有个叫颜阖的,说东野稷会出事,庄公默不作声。过了一会儿,东野稷果真出了交通事故。庄公很惊讶,问颜阖,你怎么知道他要出事故?颜阖说,他的驾驶技术虽然高超,但马已疲乏,这个时候再让他开车,怎能不出事故?

《列子》中说,造父刚开始向泰豆氏学车,教练什么技术也没教他,只对他做了体能测试,竖了一根根木桩,来回疾走。测试合格后,教练才指点他。教练说,真正掌握了驾车技术的人,应当是双手熟练地握紧缰绳,靠心指挥,上路后内心放松,身体端坐正直,6根缰绳不乱,24只马蹄落地不差分毫,如果驾车达到这样的境界,车道的宽窄,只要能容下车轮和马蹄也就够了。

晏子的司机上演逆袭

晏子的司机也是一名神车手。晏子做了齐国宰相,他的驾驶员仗着为领导开车,人又长得高富帅,坐在前排驾驶座上,于是就摆谱,显得趾高气扬。

有一天,晏子的司机驾车从自家门口经过,他的老婆从门缝里看他。等到下班回家,老婆和他闹离婚。司机傻了,他问老婆,过得好好的,为什么就不想一起过呢?老婆说,你看看人家相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三代的老臣,拥有尊贵的地位,坐在车上却低调谦虚。而你呢?堂堂七尺男儿,不能建功立业,只能去给人家开车,还神气活现,轻佻张扬,我怎么能不离开你?

司机听后,恍然大悟,再开车时,神态就变得淡定下来。坐在后排的晏子发现有异,问是怎么回事。司机就把他老婆的话如实禀告,晏子感叹他知错就改,推荐他做了大夫,成为了公务员。

得罪驾驶员 后果很严重

在坊间流传的版本里,陈胜在撤退途中,拼命地催促驾驶员庄贾加速行驶。陈胜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驾驶员也不断地提速,无奈马跑累了会慢下来,庄贾遭到陈胜的辱骂,车开到城父集附近,一怒之下,杀了陈胜。因此,《史记》记载,“腊月,陈王之汝阴,还至下城父,其御庄贾杀以降秦。”

无独有偶。春秋时,郑国和宋国交战,宋将华元炖羊肉犒劳士兵,偏偏到了车夫羊斟这里没有了。羊斟没吃上肉,嘴上不说,心里却想不通。次日交兵,华元刚上车,羊斟一抖缰绳,直奔郑国大营。华元纳闷:你小子这是往哪儿去?羊斟说:分羊肉你说了算,去哪儿我说了算,径直投降去了。因为小小一块羊肉,得罪了司机,弓弩尚未拉开,战鼓尚未擂响,就已决定输赢胜负。

汉高祖刘邦的“专职司机” 

赶车之事非常重要,以至于古代为此专门设立了管理机构,即“太仆寺”,其长官也被称为“太仆”。最有名的太仆当属汉高祖刘邦的“专职司机”夏侯婴了。

夏侯婴和刘邦是铁哥们儿,早年就在沛县赶车。由于他和刘邦的特殊关系以及职业素养,在刘邦得势后,被刘邦任命为“御前司机”。一次,刘邦被项羽打败,为了尽快逃走,他竟要撇下自己的一对儿女。夏侯婴见此情景,二话不说,将两个孩子夹在自己的左右腋下,然后驾车撤退。不料这时刘邦非但不帮忙,竟然还在一旁挥剑乱剁。好在夏侯婴驾车技术娴熟,最终安然无恙地将两个孩子送到了安全地方。夏侯婴长期担任太仆一职,直到刘邦去世。之后又作为太仆侍奉孝惠帝。孝惠帝和吕后把紧靠在皇宫北面的一等宅第赐给他,名为“近我”,表示对夏侯婴的格外尊宠。孝惠帝死去后,他又以太仆之职侍奉高后。等到吕后去世,代王刘恒来到京城时,夏侯婴又以太仆的身份和东牟侯刘兴居一起入皇宫清理宫室,用天子的法驾到代王府第里去迎接代王刘恒,和大臣们一起立代王为孝文皇帝,夏侯婴仍然担任太仆。八年之后去世,谥号为文侯。太仆为九卿之一,夏侯婴常任太仆,这地位相当于“副国级”了。


古代司机需要什么才能


古代帝王、诸侯的“专车司机”职称为“御戎”,简称“御”,那时候对“御戎”的要求都

很高端,不仅要求一专多能,而且必须极度忠诚。

第一是要专,当然是驾驭马车的专长。那时候的马匹刚经过驯化,野性十足,不是驯马高手根本无法驾驭。此外,还要会拆卸马车,成为合格的修车工。

二是要兼备保镖的才能。那个年月不太平,凶禽猛兽也多。而且,那会儿车况不好,路况也出奇差劲,因而马车无法搭乘众多保镖,一般来说,只能搭乘一个副司机兼保镖“车右”。车右虽说一般都是武艺高强的硬手,但也有好汉难敌四手的时候,所以,车夫还必须兼任第二保镖的角色,一旦遇到车右一个人无法抵御的危险,而驱车也难以脱离时,车夫也得操家伙加入战斗。

三是要兼备助理的才能。出门在外,主人的吃喝拉撒睡,车夫和车右得照顾。主人有什么指令,得传达;下面有什么情况,也得随时通报。

四是要兼备参谋的才能。车子一旦进入行驶状态,离主人最近的就是车夫和车右两个人了,主人问到什么事,一问三不知是不行的。极度忠诚更重要,车子一动,主人的性命差不多就等于掌握在车夫手里,这车夫心眼一歪,制造点车祸什么的,主人可就惨了。正因为“御戎”的职位如此重要,对其才能的要求如此高端,所以那时候的御戎很多在后来当上了卿士,也就是执政大臣。

(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ZLME.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