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欲是这个滥杀王朝的特色,违者必斩

太平天国是一个具有清教意味的农民王朝。禁欲,是这个王朝的特色。正因为如此,许多在他们看来是社会恶习的现象,身在其中的人,都是该杀的。

禁欲是这个滥杀王朝的特色,违者必斩

农民造反的队伍,都比较喜欢杀戮。造反本是杀头的买卖,自己脑袋别在裤腰里闯荡,当然对别人也不大会客气。杀敌对者,是展示自己的威力,杀自己人,则是维系团体立威的必须。绝少有什么“仁义之师”,即使有,也是后来研究者的溢美之词。远的不讲,明末的造反队伍,都以滥杀著名。张献忠自不消说,有着屠川的恶名,李自成其实也比他好不了多少,一直有残杀过甚的名声。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流民,见惯了残忍,也就把残忍当工具,自然,洪杨的事业,也是这样。

战争过程的残忍和滥杀,两军对垒,彼此都差不多。尤其是久攻不下,一旦得手,每每会有屠城之举。在清军与太平军的交战中,屠城倒是不多见,但破城之后的滥杀,谁也难以避免。夹在中间的民众,被清军指为贼,被太平军指为妖,被滥杀者不知凡几。而清军方面,李鸿章的杀降,臭名昭著,太平军倒没有听说过有这样规模的杀降经历。显然,太平天国的滥杀,不是表现在战场上,而在于平时的统治。

我们说过,太平天国是一个具有清教意味的农民王朝。禁欲,是这个王朝的特色。正因为如此,许多在他们看来是社会恶习的现象,身在其中的人,都是该杀的。在他们眼中,只有用决然的杀戮,才能制止这些行为。这其中,有一些是所谓的不良行为的载体,比如看风水的堪舆先生,算卦看相的。太平天国规定得很细,有堪舆、卜、筮、祝、命、相的分别,但所有的这些人都在被诛杀之列。

禁欲是这个滥杀王朝的特色,违者必斩▲《平定太平天国战图》局部

还有娼妓、女巫、戏子,以及奸淫、赌博、吸烟、吸鸦片的行为人,也免不了一刀。而在清朝,这些行业,包括做娼妓都是合法的,只有吸食鸦片非法,但也不至于判罪,更谈不上杀头。太平天国对于男女之事,防范最严,强奸案中,男的杀掉,女的放走,但如果证明是和奸,则男女一并杀掉。有一段时间,即使合法夫妻同房,都是违法行为,只要被抓住,夫妻双双被杀头,算是违反天条。

后来丞相以上的高官可以娶妻,下级军官和士兵不许,夫妻同房之禁,也无形中取消了。但奸淫之事却开始泛滥,尤其是后期招来各种土匪兵,更是无法约束。吸烟,甚至吸食鸦片者,也所在皆有,很多太平军的高级军官,都是鸦片鬼。禁欲的禁令,最后就变成了只对弱势者的一种霸道手段。

当然,作为一个宗教王朝,对其他宗教,除了洋人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之外,概不容情。所以,在天国的境内,所有职业宗教人员,道士、道姑、和尚、尼姑都该杀,没有丝毫存活的余地。太平天国称敌人为妖,所有的妖中,除了清兵之外,就是这些其他宗教的神职人员最可恶。受《劝世良言》的影响,太平天国对于反偶像崇拜,特别积极而且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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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佛道两教的和尚、道士称为生妖,把道观和佛寺里的泥胎神佛,称为死妖,或者一概贬之为“该杀”。比如观音菩萨被称为“观音该杀”,文殊菩萨就是“文殊该杀”。死妖该杀,就是被捣毁、砸烂;生妖该杀,就真是动刀子。但凡太平军所到之处,僧尼道士,莫不闻风逃走,如果不逃走,必定死路一条。这样疯狂的“原教旨主义”宗教,在世界宗教史上,也是罕见的。

中国历史上,有过三次灭佛的经历,但即使在这种时刻,也不过是强迫僧人还俗而已。对于并无罪过的僧道,见了就一刀杀掉,这样的极端行为,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跟今日的原教旨主义者,倒是有点相似。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太平天国在居民日常管理上的严苛。天国规定,凡是私藏金银者要被杀头。这还可以理解,因为天国实行军事共产主义,禁止有私有财产。只是,不许民众和士兵私藏金银,但位高者却可以大量的拥有。李秀成在天京城破逃走之时,身上就带着大量的珠宝,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这些珠宝,暴露了他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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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太平天国还不许私藏剃刀,凡是私藏剃刀者,均属于从人变成了妖的行为,要“定斩不留”。这是因为天国反清,不许剃发,私藏剃刀,有抗命嫌疑,所以要杀。进而,发现有剃发,甚至剃胡须、刮面,都是违法行为,属于“不脱妖气”者,一样“斩首不留”。被判定是妖,必死无疑,连有妖气都不行,连降一格的处罚都没有,就是一个杀字。

干活不卖力要被杀,辱骂官长者杀,口出怨言者杀,饮酒者杀,编歌谣、讲故事,不合乎教义的,也杀,看了妖书,收藏妖书的也要杀。什么是妖书?所有的书都是妖书,除非天国重新审查过,再度刊印的(这样的书很少)。所有的邪歌、邪戏一概禁止,如有人聚众演戏看戏,“全行斩首”。也就是说,无论看的还是演的,都得死。书籍还可以等天国重新刊印,但戏剧歌谣则连这个盼头都没有,永远见不了天日,谁碰谁死。在这样一个没有娱乐的世界,即使不是读书人,时间长了,也会受不了。

清朝的死刑,有绞、有斩首,十恶不赦者,才用凌迟。但太平天国的死刑,有点天灯(活活烧死),五马分尸,还有桩沙(把人放在大石臼里舂死)和剥皮,当然也有凌迟。凡是被视为犯了重罪的,都这样大刑伺候。在比残忍方面,造反者一向不弱于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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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的“死刑”,到底由谁来判决执行呢?也有这样案例,天国的人犯了事,逐级上报,最后由东王或者天王裁决。但更多的时候,就是负责官员临场发挥,当场就把人砍了。事实上,如此多可以判人死刑的条款,根本就没办法逐级上报。而且太平天国也没有自己的司法审判制度,连成文的刑律也没有看到过。太平天国的统治,最可怕不是酷刑,也不是杀戮太多,而是随意性。每每都是由大权在握者按自己的意愿发布禁令,一旦触犯就是一刀。

据旁观的外国传教士看,太平天国根本就没有审判这一说,只要当权者高兴,就可以随意杀人。有的时候,禁令每每是临时起意,禁得毫无意义,而且发布之后,人们并不知情。但是,只要他们高兴,就可以借机杀人。有时抓来了壮丁,一看粮草不够,不由分说,就把人杀了。人是否被杀,往往取决于他碰上的这个太平军的将领精神是否正常。

人性是有天生弱点的,孟子说,不忍之心人皆有之,其实未必,有的人对于杀戮和残忍有着更大爱好。当这样的“天性”被激发出来,在一段动荡的岁月里,一群好勇斗狠之人,能够得到滥杀的特权,的确具有激励斗志的作用。滥杀的团体,对于一些嗜血的人来说,就是天堂。特别是天国还倡导禁欲,禁欲加上滥杀,对于社会上的性格扭曲的激进人士,有着特别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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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太平天国诏书

对社会上不洁行为的零容忍,是某些极端性格人士的特殊爱好,显然,太平天国给了这些人士一个放肆地施展自己偏好的机会。同时,滥杀还具有“杀鸡儆猴”的威慑作用。恐怖会导致人们的服从,绝对的服从,只要杀戮比较确定地指向“犯规”之人,那么人们不仅会因此而不犯规,而且会盲目顺从。造反者的秩序,每每是恐怖的秩序,为了建立恐怖的秩序,恐怖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况且,但凡农民或者流民造反,本身就是对压迫的反抗,对高等级人群的嫉视和不满,滥杀就是一种最好的发泄方式。

只是,持续的滥杀,可以制造恐怖,也会制造恐慌,含有敌意的恐慌。在两军对垒之际,只要对方的杀戮少一点,对正常秩序的维护意愿强一点,人们就会跑到对方营垒中去。所谓的得道多助,其实就是敌对的双方,有一方稍微讲规矩一点,杀戮少点,就等于是“得道”了。而反过来,靠持续制造恐怖来维持秩序的一方,最终会被人们抛弃。

别的不讲,单在经济上,就难以为继。没有人了,哪里来的钱粮呢?太平天国晚期,一样可以聚起百万大军。即使天京陷落,剩余的太平军,也动辄十几万,但往往忽起忽落,严重缺乏战斗力。靠恐怖可以拉来人,但靠恐怖却无法让人为他们玩命作战,只要碰到压力,就会四散逃命。靠恐怖,更没法建立一个正常的经济秩序,用以维持自己的体系。

摘自《张鸣重说中国近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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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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