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建雄:司马迁与风险投资

葛建雄:司马迁与风险投资

司马迁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史学家和文学家,与风险投资似乎风马牛不相关,但实际上,他是最早将风险投资记录进史册的人,并且对风险投资给予很高的评价。

有人以为风险投资的鼻祖当推吕不韦,因为《战国策》中有这样的记载:

濮阳人吕不韦贾邯郸,见秦质子异人,谓其父曰:“耕田之利几何?”曰:“十倍。”“珠玉之赢几倍?”曰:“百倍。”“立主定国之赢几倍?”曰:“无数,”不韦曰:“今力田疾作,不得煖衣饱食;今定国立君,泽可遗后世,愿往事之。”

大意:濮阳人吕不韦到邯郸去做买卖,遇见在赵国当人质的秦国王子异人。回来后他问父亲:“投资种田能有多少收益?”他父亲说:“十倍。”“做珠宝生意可以得几倍收益。”答:“一百倍。”“拥立国君,收国家安定,可以得多少收益?”“收益无穷无尽。”吕不韦说:“辛辛苦苦干农活,穿不暖,吃不饱。如果能拥立国君,安定国家,连后代都能受益,我去干吧!”

此后吕不韦全力资助异人(子楚),拿出大笔金钱供他享用和进行公关,还亲自去秦国活动,走了太子安国君之妻华阳夫人的门路。因华阳夫人无子,遂说服太子立子楚为嗣。以后秦军出兵攻赵,子楚在吕不韦帮助下逃归秦国。此前,吕不韦又将已经与自己有孕的女子献给子楚,生下了日后的秦始皇。秦王死后,安国君继位,子楚果然被立为太子,以后顺理成章当了秦王(庄襄王),吕不韦如愿以偿当了丞相,封为文信侯,洛阳的十万户成为他的封邑。等子楚的儿子(按司马迁的说法,实际是吕不韦之子)当了秦王,吕不韦被尊为相国,号称“仲父”,拥有家僮万人,无论是权力、地位、财产都达到了巅峰。

不过《史记》没有采用《战国策》的内容,只是记载了吕不韦见到子楚后的感觉“此奇货可居”,看来司马迁并不认同吕不韦这套理论,或者是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司马迁记载了一次真正的风险投资:

吴楚七国兵起时,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齎贷子钱,子钱家以为侯邑国在关东,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与。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三月,吴楚平。一岁之中,则无盐氏之息十倍,用此富埒关中。

(大意:吴楚七国发动武装叛乱时,住在长安的列侯和封君都被征召入伍,为了筹备军需物资,需要向私人贷款。那些放款人认为列侯的封邑都在关东,关东已为叛军控制,成败未定。万一叛军得势,列侯就会失去封邑,无力偿还欠款,所以都不肯借钱。只有无盐氏拿出大笔钱放贷,但要收取比平时高十倍的利息。三个月后,吴楚之乱平息。无盐氏在一年间获利十倍,因而成为关中首富。)

有的历史书将无盐氏当作高利贷的典型,既不符合事实,也有失公允。他收的利息的确极高,但风险之大也是少有的。要是吴楚七国的叛乱得逞,要是平叛战争持续多年,或者列侯的封邑遭受破坏,他很可能连本钱也收不回。要是一点风险也没有,或风险很小,其他子钱家不会放弃赚钱的机会,也不会有人接受那么高的利率。如果没有正确的判断,没有冒险精神和必胜信心,无盐氏就不敢投入巨资。他固然赚足了钱,但国家获益更多。正是他的资金保证了列侯与封君们能及时从军,使部队能迅速集结出动。要是没有无盐氏这样的人,“成败未决”的局面肯定会延长。就是对付了高息的列侯来说,由于自己的封邑得到保全,也避免了更大的损失。所以无盐氏这次高风险投资的成功,可谓公私两利,无论其实际意义还是其典型性,都远胜吕不韦的“奇货可居”。

当然,无盐氏的事迹得以流传至今,还得感谢司马迁。这是司马迁充分认识到商业和投资的重大作用的结果,他在《货殖列传》的绪论部分已经说得非常明白。要是他将此事当成“投机倒把”、“吸血鬼”、“不劳而获”,还会记录在史书中吗?中国历史上缺乏第二位无盐氏,或许正是因为缺少了第二位司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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