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够感知、理解韵律活动所表现的内容、情感和意义;理解音乐、道具使用在韵律动作表现活动中的作用;知道如何运用空间因素进行创作性动作表现。
(2)能够体验并努力争取做出与音乐相协调的韵律动作;喜欢探索和运用道具与空间,并在与他人合作的动作表演活动中获得交往、合作的快乐。
(3)能够自如的运用自己的身体动作进行再现性和和创作性表现,并在合作的韵律活动中自然的运用动作、表情和他人交往合作。
基本上能按照音乐的节奏做上肢和下肢的简单基本动作和模仿动作,学会一些简单的集体舞,初步体验用表情、动作、姿态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和乐趣。
能够按音乐的节奏做简单的上下肢联合的基本动作、模仿动作和舞蹈动作,且随音乐的改变而改变动作的力度、速度等,学会一些创作性的改变熟悉节奏型的方法,初步了解一些创编韵律活动组合的规律
能够比较准确的按音乐的节奏做各种稍复杂的基本动作、模仿动作和舞蹈动作组合。进一步丰富舞蹈动作词汇,了解创编韵律动作组合的规律,学会跳一些含有创造性成分的稍复杂的集体舞。能顾使用已掌握的空间知识创造性的进行动作表演,并喜欢为不同的韵律活动选择不同的道具,
(1)体现兴趣性(关心的不是动作本身,而是动作所表现出的熟悉事物)
从大的整体动作到小的精细动作;从不移动动作到移动动作;从单纯动作到复合动作
韵律活动的基本流程包括故事——动作——音乐——其他。需要强调的是,故事、动作必须基于音乐的框架及幼儿的生活经验
创设与音乐结构和幼儿经验相匹配的故事情景。故事要简洁,能起到帮助幼儿理解音乐结构和内容,调动已有经验的作用,即够用即可。
教师可以鼓励幼儿创编与故事相匹配的动作。创编的动作不求创新和多,而是够用即可;可以采用教师规定的动作,也可以采用幼儿创造性的相应动作。
带领幼儿随音乐做动作,用动作感知音乐,一般需要2-3遍后再逐步添加其他内容。添加其他内容和要求,为幼儿提供更高级的适宜挑战,这里的其他内容包括人际合作、友善竞争、创造性表达、队形变换、乐器演奏活道具使用等。
即教学流程的时间设计原则是:故事动作、音乐感知各占五分之一,其他内容提升占五分之二,充分享受和放松占五分之一。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在现实教学中,不难发现每个幼儿都有参与的愿望,但由于各人表现能力的差异,一些幼儿会感到胆怯、害怕,不敢当众表现。作为教师,在练习中可采用全体散点位的方式,向需要模仿的幼儿提供榜样,向需要借鉴的幼儿提供思路,向需要伙伴的幼儿提供帮助,向胆怯或不够兴奋的幼儿提供鼓励和暗示,向发生矛盾或因其他缘故游离于活动之外的幼儿提供返回活动、享受活动的引导等,充分为幼儿提供空间,让每个幼儿都有展现的机会。这样,一节课的活动才会更有价值。
教师在组织活动、引导动作时,语言应尽量简单,否则会分散幼儿的注意力,要求过多也会导致幼儿无所适从。例如,对于“小猫化装”活动中的系蝴蝶结的动作,教师直接导入:小猫是怎么系蝴蝶结的?左边系一下,右边系一T。在导人时,教师也可用自己的动作加以提示。对于“赶花会”活动中开花的动作,教师引导:花越开越大,一变(造型定格)变成一朵美丽的花。幼儿听得明白,动作做得形象。在活动过程中,教师多用鼓励、肯定的言语,能激发幼儿创编出不同的肢体动作。
在实际的韵律活动中,教师要注意音乐速度的选择。应注意用音乐去跟随幼儿的动作,待幼儿逐步学会动作跟随音乐之后,选用中等速度;待幼儿控制动作能力逐步增强了,再用原曲进行完整的律动。教师要做有心人,时时观察幼儿学习的情况,跟着幼儿的速度走。总之,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要不断地探索,从各方面激发幼儿对韵律活动的兴趣,在韵律活动中处处发现幼儿创造的火花,让幼儿有主动参与的机会,使幼儿感受和体验韵律创造的快乐,更好地发展幼儿的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