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音乐欣赏活动的目标内容与材料选择

一、幼儿音乐欣赏活动的目标
(一)幼儿音乐欣赏活动的总目标
1)喜欢聆听音乐,喜爱欣赏各种各样形的音乐形式;
2)丰富情感体验,激发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
3)掌握一定的音乐欣赏途径,提高音乐审美能力。
(二)各年龄阶段幼儿音乐欣赏活动的目标
各年龄阶段幼儿的音乐欣赏能力不同,各年龄阶段的目标具体如下表:
各年龄阶段幼儿音乐欣赏活动的目标
年龄
认知目标
情感目标
技能目标
创造目标
3~4岁
能感知形象鲜明、篇幅短小的音乐。
1.喜欢倾听、观赏周围环境中各种事物的形态、声音和运动状态;
2.有特别熟悉的音乐和喜欢的音乐作品。
 1.在有对比的情况下能分辨音乐中差别明显的高低、快慢、强弱;
2.能初步感受二拍子和三拍子音乐的不同;
3.能听出歌曲、乐曲的前奏、开始和结束。
能使用表情、语言(跟唱)、肢体动作等方式表达对音乐的理解。
4~5岁
能从速度上分辨进行曲、摇篮曲等风格差异大的音乐。
1.喜欢倾听、观赏他人的音乐表演;
2.喜欢参与并开始注意吸收这些表演方式中自己感兴趣的部分。
1.在有对比的情况下能分辨音乐中差别较明显的高低、快慢、强弱;
2.能正确区分2/4拍和3/4拍的音乐;
3.初步掌握前奏、间奏、尾奏,乐段、乐句的开始和结束;
4.初步知道什么是音乐结构中的重复。
能根据音乐的变化展开联想,并结合自己的想象表达对音乐的理解。
5~6岁
能用音色、音高等区分音乐。
1.有自己喜欢的音乐类型;
2.能主动提出欣赏音乐的需求。
1.能对歌曲、乐曲的音区、速度、力度、节拍等的性质和变化做出直接判断 ;
2.进一步掌握音乐的结构,能分辨乐段、乐句中明显的重复与变化关系。
 
喜欢并较自信地使用不同艺术手段如表演、绘画等表达对音乐作品的感受。
 二、幼儿音乐欣赏活动的内容
(一)倾听周围环境和日常生活中的音响
(1)倾听活动室中的声音;
(2)倾听庭院、活动场所中的声音;
(3)倾听厨房中的声音;
(4)倾听卧室中的声音;
(5)倾听马路上各种交通工具的声音;
(6)倾听公园、郊外游玩时听到的声音;
(7)倾听建筑工地上各种建筑机械的声音。
(二)欣赏优秀的音乐作品
(1)优秀的少年幼儿歌曲;
(2)由歌曲改编的器乐曲;
(3)专门为幼儿创作的简单器乐曲;
(4)专门为幼儿创造的音乐童话片段;
(5)中外著名音乐作品或其中的片段。
(三)学习音乐欣赏的简单知识、技能
(1)音乐作品的名称、主要内容和常见的表演形式;
(2)常见乐器的名称;
(3)听出并理解作品的主要情绪、内容、形象及作品的主要结构;
(4)分辨常见人声和乐器的音色;
(5)根据音乐作品展开想象、联想;
(6)运用一定的媒介表达对音乐的感受。
三、幼儿音乐欣赏活动的材料选择
(一)音乐作品
1.音乐作品选择的原则
(1)音乐作品具有较高的艺术性、教育性、形象性
教师在为幼儿音乐欣赏活动选择作品时,首先应考虑作品的艺术性,即作品的旋律、节奏、结构、表现手法、表现形式是否能打动或感染幼儿;其次要考虑作品的教育价值,既要考虑每一首音乐作品是否符合教育的要求,又要考虑所有音乐作品在总体上是否符合教育的要求,即作品的内容、形式、风格是否丰富、多样,比例结构是否合理;最后还要考虑作品的音乐形象鲜明,符合幼儿感知、理解音乐的认知能力和水平。
(2)音乐作品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具有丰富性、多样性
在为幼儿选择音乐欣赏材料时,需要注意从总体上考察入选材料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如从内容出发,应广泛包含反映社会、自然以及幼儿生活和内心世界的作品;从表演形式出发,应广泛包含各种形式的歌曲和各种不同的器乐曲;从材料来源出发,应广泛包含中外的优秀创作作品和优秀的民间音乐。
如果选择的材料是歌曲,需着重考虑歌曲的内容、形象、情绪,应该是能为幼儿熟悉、喜爱和愿意接受的;歌曲中的歌词,应该是幼儿能够理解的。可以选用一些中、大班将要学唱的歌曲作为小班的音乐欣赏材料,也可以选用一些少儿歌曲作为中、大班的音乐欣赏材料。
(3)音乐作品的篇幅与结构具有适宜性,便于幼儿感知、理解和记忆
如果选择的材料是器乐曲,除了一般选择音乐的条件外,需着重考虑的应是作品的篇幅与结构,要求结构单纯、工整且长度适中,如歌曲《打电话》《小燕子》等。由歌曲改编的器乐曲,也应符合上述条件,这样才能便于幼儿感知、理解和记忆。
2.音乐作品处理的方法
教师在选择好音乐欣赏活动的材料之后,常常要对音乐作品进行一定的节选或改编,以适应相应阶段幼儿的接受能力。常用的节选或改编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1)选片段    
节选音乐作品中相对独立的片段,如节选海顿第94交响曲第二乐章中的《惊愕》主题、刘铁山等的《瑶族舞曲》中第一乐章的第一主题等。这些片段结构完整,有完满的结束感,形象鲜明、生动,长度也比较适宜,能较好地满足上述的选材要求。有时,同样一首乐曲,可以通过节选不同的片段,给各年龄阶段的幼儿欣赏,如《瑶族舞曲》第一乐章的第一主题可以给46岁的幼儿欣赏,也可以节选出其中最为简单的一个片段,给34岁的幼儿欣赏。   
(2)压缩结构    
压缩结构是指删减作品中的某些部分,而保留另外一些相对独立的部分。如奥尔特的《钟表店》,原作品的结构是:引子—ABA—过渡—CA—尾声,该曲在为34岁的幼儿选择时,可以选择为引子A—尾声;在为46岁的幼儿选择时,可以处理为引子—ABA—尾声。音乐作品经压缩以后,结构变得单纯而清晰,长度变得较为适中,也就比较容易为幼儿接受。
(二)辅助材料
幼儿音乐欣赏活动常常要借助一些辅助手段,如视觉、运动觉、愉悦觉等进行辅助,强化听觉感受。因此,教师在引导幼儿欣赏音乐作品时常常要配合一些辅助材料,常见的有以下三种
1.动作材料
动作材料主要是指符合音乐的性质,能基本反映音乐的节奏、结构、旋律、内容与思想感情的外在动作表现,如身体节奏动作、舞蹈动作以及夸张、滑稽的动作等。这些动作不宜太难,应是大多数幼儿都能自然表现的,不必追求过于具体与统一,应有助于幼儿独立选择与自主表现。如在欣赏《幽默曲》时,教师可以引导幼儿用身体动作随乐表现小雨点和风宝宝叫醒种子的动作。
2.视觉材料
视觉材料主要是指能形象反映音乐的内容、节奏特点与结构等的可视材料,可以是图片、幻灯片、录像、多媒体课件等。这些视觉材料在准备与制作时,应从音乐出发,在线条、构图、造型、色彩、氛围等方面需与音乐的情绪、内容相吻合,画面的变化应与音乐的变化相一致,有助于幼儿感受、理解音乐的意境与形象,达到艺术沟通的效果,同时还应留给幼儿更多联想与想象的空间。如在欣赏《幽默曲》时,教师可以通过现场随乐绘画来再现音乐,帮助幼儿感受、体验音乐的节奏与内容。
3.语言材料
语言材料主要是指含有艺术形象的有声文字材料,可以是故事、散文、诗歌、儿歌、童谣或者谜语等。语言材料的选择应与音乐的情感基调相一致,有助于幼儿产生相似的情感体验,达到艺术沟通的效果;同时强调语言优美、文学性强,能为幼儿理解、接受与喜爱。

(5)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ZLME.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