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代人习惯于称那些妻子有外遇的男人,或丈夫主动让其妻卖身于他人的男人,叫做”戴绿帽子”其实这种叫法并不是咱们现代人的发明,而是有历史滴。
我国封建社会一直以碧青绿等色为下等人穿着之服装。
唐朝人封演在其著《闻见录》中说:唐代延陵地方官李封对犯罪之人“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并根据罪犯犯罪的轻重“以日数为等,日满乃释。”
宋代大科学家沈括在其名著《梦溪笔谈》中也谈:“苏州有不逞子弟,纱帽下著青巾,孙伯纯知州判云:巾帽用青,屠沽何异?”说明穿戴碧绿青等色的人,社会地位十分低下。
但是从元代开始,这种颜色的服装已专门限于“娼妓”、“乐人”之用。元代官修的《元典章》里规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儿,娼妓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头巾。”这里政府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娼妓家长及其亲属的男子必须头裹青巾。
明太祖朱元璋一统天下后,继承了元代的衣钵。他于洪武三年(1370)下诏规定伶人必须经常戴绿色头巾。明朝人刘辰在其著《国初事迹》中记载了明朝初年朱元璋对南京娼妓所作的种种规定。朱元璋规定娼妓家的男子必须“头戴绿巾,腰系红褡膊,足穿带毛猪皮靴,不许街道中走,只街道边左右行。”
因为在古代,乐户的妻女大多是妓女,后人又称妻女卖淫的人为“戴绿帽子”。这也是“戴绿帽子”的由来,中华文化果然博大精深。欢迎大家一起来讨论历史,探索历史的秘密,感受历史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