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年前的盛唐,唐太宗李世民就曾与几百名死囚,有过一场名垂青史的“生死约定”。
在“慎刑”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古来就有“录囚”的制度,也就是要定期对在押犯人进行询问,核实罪状以平雪冤狱。
有唐一代,录囚制度有所发展并趋于完备,皇帝亲录囚徒、尤其是死囚成为不废的常典。我们的故事,就从唐太宗的一次录囚开始。
贞观七年,唐太宗“亲录系囚”。其中是否发现有冤错的,史籍无载。
但此前两年,因痛悔“死者不能复生”,唐太宗先是下诏“死刑虽令即决,皆三覆奏”,对于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在行刑前也要三次奏报,以便皇帝多做考虑;后又将“三复奏”改为“五复奏”。
如此“慎刑”,狱中囚犯恐怕并无隐情,多是“应死”。
按照《新唐书》的记载,唐太宗“以宽仁治天下”。哪怕看到死囚都是罪有应得之徒,但终究也是李唐治下之民,这位皇帝也不由得心生怜悯。
于是,他与系狱待死的囚徒们做了个“生死约定”:现在将你们从狱中放归家里,与亲人团聚,待明年秋天行刑的时候,你们自行前来赴死。约定既成,刑徒尽释之。
唐太宗的宽仁收到了应有的回应。9个月后,放归的390名死囚在“无人督帅”的情况下,都按期自行赶赴官署,无一人逾期不至。唐太宗感念囚犯的诚信,把他们全部赦免,“悉原之”。
纵囚尽返,自此成为仅属于盛世的佳话。
诗人白居易就曾做歌云“死囚四百来归狱”、“以心感人人心归”。
清代甚至有学者专门考证“纵囚不始于唐太宗”,足见此事给后人留下的印象之深。
也无怪乎北宋时司马光感叹:“太宗文武之才,高出前古。盖三代以还,中国之盛未之有也。”
这是青史留名的盛世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