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白居易《观刈麦》原文、注释、赏析

[唐]白居易《观刈麦》原文、注释、赏析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妇姑[2]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3]去,丁壮在南岗。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傍。右手秉遗穗,左臂悬弊筐。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4],岁晏[5]有馀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注释:

1 刈(yì):割断。

2妇姑:泛指一般妇女。

3饷(xiǎnɡ)田:到田间送饭。

4三百石:汉制,县尉官禄俸四百石至二百石。此处用三百石代指自己的俸禄。

5晏:晚。

赏析:

此诗叙事层次清晰,且内蕴张力,富于细节描写。先细腻刻画农民异于常人的心理:虽然“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却感觉不到炎热,反倒珍惜酷暑中的每时每刻,尽力收割。然后描述贫妇悲诉的情状,让读者不由感慨:勤劳与善良的结局不过是“输税尽”,最终只能四处拾穗来充饥。那似乎循环往复的惨剧,又与诗人的富裕闲适构成另外一组强烈对比,不禁令诗人产生自愧难抑之情。在这发自内心的自责之中,读者能感受到诗人可贵的博爱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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