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古代强奸案很少,人们不敢说吗?

在古代封建社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最丢不起人的事情是什么?是失贞。在那个女人地位低下的年代,女人饿死都是小事,失贞才是一生中最大的事情,如果发生,那等同于这一辈子的耻辱,即使死了都不会得到安生。
而就是因为古代人对女人的贞洁看的比较重要,所以都对未婚和已婚的女子“保护”的特别好,有种说法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古代未婚女子兴做绣楼,已婚女子不允许外出抛头露面。
为何古代强奸案很少,人们不敢说吗?
所以这样的习俗也导致了古代一项罪责的减少。那就是强奸罪。为什么这样说呢?其实在古代,律法对强奸罪的处罚很严格,比如在唐朝时,已婚妇女被侮辱后,犯罪的人视情况轻重分别执行杖责、笞责,严重的可处死。
如果是未遂,同样有严重的惩罚;若是三人成群施以暴行,毫无疑问,三人同时被处死。这样的罪行在唐律中是被列入十恶不赦的罪行当中的。
为何古代强奸案很少,人们不敢说吗?
到了宋朝则沿袭了唐朝对于此等罪责的严厉惩处,而且如果被侵犯对象是幼女,会被斩立决,同性侵犯是同样的惩罚。
但是如果你们认为,是因为惩罚太严重,才导致古代强奸案发生率非常低,那就大错特错了。真正原因令人感到心酸和无奈,替古代女子感到不值,而且还人人守口如瓶不敢说出口。
为何古代强奸案很少,人们不敢说吗?
在古代,每个地方都有父母官,然而很多父母官跟现在一些官员一样,并不是专心为百姓办事,而是庇护有权有钱的宵小之徒,一般犯强奸罪的大都是这些人,而且他们能够靠着这些权势和金钱买通官府,颠倒黑白,将侵犯妇女的罪责转变为是女子不贞。
如果官府这样结案,不仅能巴结权贵还能避免破坏他们的“清誉”,父地方官员遇到这样的事情自然会草草结案,对于被侵犯的女子进行处罚,未婚者杖责80,已婚者杖责90。而且无一例外都是脱裤杖责。这样的事情对于古代女子来说,是多么的耻辱。
为何古代强奸案很少,人们不敢说吗?
所以说古代强奸案很少的原因,是被侵犯的人家不敢报案,只能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那些达官贵人是她们惹不起的,报官的下场只能是自己遭殃还搭上清白。想来,官官相护、官商相护真正是可恶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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