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惨案”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赶赴缅甸和泰国等地调查取证,同时,中国政府与泰国、缅甸成立联合调查中心开展对案件的综合调查。通过艰苦的查证,一个以糯康为首的跨国毒品犯罪集团开始浮出水面,不久,中、老、缅、泰四国警方展开了对糯康犯罪集团的抓捕,在老、缅、泰四国的警方的配合下,中国公安部门将杀害13名中国船员的糯康等人抓捕归案。2012年11月6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判处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扎西卡死刑,判处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扎拖波有期徒刑八年。
后糯康等人不服一审判决结果,纷纷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维持一审判决,至此,震惊中外的“湄公河惨案”告于段落。2013年3月1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照执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临场监督下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法院采用注射方式对四名罪犯执行死刑。临行前,执行法警询问糯康有什么遗言?糯康答道:“‘金三角’不好,人经不住诱惑,正经生意做着做着就沾上了毒品,难以自拔”。尤其是在第二次庭审前,面对罄竹难书的罪恶证据摆放在糯康面前,法官问对证据有何异议,糯康低头悔罪,表示自己做错了,请求中国政府从宽处理。
糯康的悔罪或许是假,不过对于走过的人生道路,相比回忆起来肯定会是满满的懊悔,但人生没有回头路,一旦走上了歪魔邪道就很难再重新走上光明正道了,罪有应得的糯康犯下无数滔天恶行,然而,终究无法逃过法律的制裁和正义的审判。免责声明】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网站上部分文章为转载,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但是能力有限或疏忽,造成漏登,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