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人,有光,光而不耀,与光同尘

为什么要假装无欲无求呢?告诉你,从你的发丝到指间,你的每一寸我都想占有,爱哪里是神殿,分明是十里扬州,灯火不休。

我喜欢的人,有光,光而不耀,与光同尘

我喜欢的人,有光,光而不耀,与光同尘。

其他人是头顶星辰,是南迁侯燕,你不一样,你是老潦笠翁,是秋歌遗音,是白鲜正艳时,独取一只,佩于胸前。

“我喜欢你,甚于昨日,略匮明朝。”

“说人话。”

“我好像,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你了。”

好像是之前喜欢一个人太久了,把所有的力气都用光了,没有信心去喜欢另一个人了。失去喜欢人的能力前,我已彻底体验过了喜欢人的感觉。好像失明前,看过极光、彩虹与海洋。

我喜欢的人,有光,光而不耀,与光同尘

你别赤脚在这草地上散步,我的花园到处是星星的碎片。

我喜欢的人,有光,光而不耀,与光同尘

神明把光风交给霁月,把樱花交给春天,把黑夜交给星光,把心跳交给脸红,把你交给我。

我喜欢的人,有光,光而不耀,与光同尘

太宰治的《候鸟》里讲:“太敏感的人会体谅到他人的痛苦,自然就无法轻易做到坦率。所谓坦率,其实就是暴力。”敏感的人会被动性洞穿对方的难处,就不能无动于衷,总想着为对方分担一些,就算是要委屈自己,往往敏感的人在事情未发生前就提前自我创造了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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