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1.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自开展2020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2.纳税信用评价指标有: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涨知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看这里→

01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优良信用记录、评价年度之前不良信用记录(如下表所示)。

涨知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看这里→

基本信息中,除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和经营信息之外,特别设置了人员信息一栏,将相关人员信息进行了专门的归纳和记录。

02

税务内部信息

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

(1)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4个一级指标(如下表所示)。

点击查看大图↓

涨知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看这里→

(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ZLME.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