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企业信用认证中心(浙江企业信用网)

浙江企业信用网(浙江省企业信用认证中心钱塘新区发布2020-05-14 20:23:16

截至19日,2020年度“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还没申报的抓紧啦

新区各企业:

根据市局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联合下发《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杭市管〔2016〕133号)以及省信用促进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布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截至19日,2020年度“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还没申报的抓紧啦

申报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报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1.2017年公示的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续展)。

2.有效期内的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管理工作突出、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按照《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程序提交材料,相关表格和材料要求可到浙江企业信用网下载。

网址:www.zjecredit.org

注:申报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截止日期为5月19日。

申报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报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1.2017年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续展)。

2. 符合《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企业。

根据《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只要是杭州市范围内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并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参加:

具有良好的信用形象;

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黑名单;

企业自身对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有较强意愿和需求;

企业信息化基础较好,具备较完备的信息化管理条件和较成熟的信息化管理经验;

企业管理层信用建设理念强,改革创新能力强。

(二)公示程序

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示工作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区县核实、现场评估(续展企业为资料评估)、确认公示等环节。

企业申报

企业申报“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其中第1至8项为必交。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

扫码下载申报表

(2)《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报告》,内容需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管理层情况、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来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等);企业信用管理建设情况(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在需求分析、制度建设、企业客户管理、合同管理、应收帐款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企业对外信用形象、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等情况);

(3)《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评估表》

扫码下载评估表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年-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信用管理相关制度;

(6)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贷信用情况的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

(7)企业信用管理人员授权文件及参加诚信管理体系培训情况资料。

(8)企业获得县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企业获得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各级政府质量奖、浙江制造等相关荣誉证明复印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获得的县级及以上荣誉证明复印件。

(11)若企业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 31950)、《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 23794)认证证书,将直接采信认证结果。

所有材料需提供书面和电子文档(PDF格式)各一份,电子文档在扫描前以及书面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注:申报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联 系 人:钱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 李斌

联系电话:0571–86910455

单位地址: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2319室

2020年5月14日

| 来源:市场监管分局

| 编辑:陈奕钧

(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ZLME.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