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条有趣又实用的法律小知识(有关法律的知识)

有关法律的知识(10条有趣又实用的法律小知识)

1. 给别人借款只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

2. 女人被强奸之后喜欢上了男人,甚至结婚了,那么男人依旧成立强奸罪。

3. 男人强奸男人,不会被判强奸罪,但是算故意伤害。女人强奸男人更不构成强奸罪,但女人帮助男人强奸女人,算强奸罪的帮助犯。

4. 对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和其他恶性事件,法律说了,正当防卫,打死也没事儿。

5. 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出了问题算故意杀人。

6. 14岁以下可以不在刑法上负任何责任,14到16岁犯8种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旧要负刑事责任。

7. 18岁就可以判死刑了。

8. 父母包庇孩子犯罪不会被追究包庇罪。这里是包庇,不是教唆。

9. 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要求补偿。

10.熊孩子父母在场,也明知财物价值巨大,但在熊孩子犯熊时父母不制止而造成财物损失巨大的,熊孩子的父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包括其他类型的犯罪)。

10条有趣又实用的法律小知识,必备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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