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性评价(表现性评价的内涵和特征)
表现性评价的内涵和特征
Stiggins(1997)指出:“表现性评价是基于对展示技能的过程的观察,或基于对创造成果的评价”(转引自王彦丽,蔡敏,2014)。它具有下列特征:
1、 真实性的任务。表现性评价强调“学生对学习过程的参与,学生在课堂活动中的表现及能力的发展”(张红冰,2008)。因此,必须“让学生在真实的情景中去表现其所知与所能”(Wiggins,1989,转引自王彦丽,蔡敏,2014)。
2、 注重过程的评价。表现性评价不仅评价学生行为表现的结果,更重要的是评价学生行为表现的过程(周文叶,2011)。表现性评价是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合,是对学生全面的评价。
3、清楚明了的评分规则。评分规则是为作品列出评价标准的工具,它传递着教师对学生表现的期待。学生事先就清楚地知道各个评分等级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有助于他们检验自己的作品和明确努力的方向。
4、激发学生高水准的思维能力和解题技能。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学生必须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思维的加工和判断,进行各种探究活动,有个性地展现自己的才华,从而实现能力的自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