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城镇职工养老查询平台(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

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查询系统(陕西城镇职工养老查询平台)认证结果怎么查询?个人可以自由调整缴费档次吗……你的提问,我们答啦!

网民“云淡风轻”:

我是教师退休的,怎样才能确认自己是否认证成功?

铜川人社:

如您已做养老认证,想确认自己是否认证成功,可以通过您认证的平台查询认证结果:

“铜川人社”APP:登录APP,点击底部“人社”菜单,进入之后点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认证查询”,即可查询到认证结果,显示“正常”即表明您的养老认证工作已完成。

“陕西养老保险”APP:登录APP,点击首页“认证查询”功能即可查询到认证结果。

“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秦云就业”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首页,点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认证记录查询”功能,即可查询认证结果,显示“通过”即表明您的养老认证工作已完成。

温馨提示: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认证截止时间8月底,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认证截止时间6月底,广大养老金领取人员请尽快完成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以免影响您的养老待遇。

网民“天边零距离”: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人可以自由调整缴费档次吗?

铜川人社:

可以。在您每年缴费前,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

缴费标准:

从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9个档次。相应的补贴标准为缴费300元补贴45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 500元补贴75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800元补贴90元,缴费 1000元补贴100元,缴费 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缴费3000元补贴300元。同时对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保留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网民“书包”:

员工申请辞职,这种情况公司需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吗?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政策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网民“江建兵”:

我一直在外地工作并缴纳社保,退休后我可以在老家领养老金吗?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依次按照以下原则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在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二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同时,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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