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源(成都人才安居细则)

成都人才安居细则(成都房源)

8月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成都产业新政五十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公布了《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对人才安居新政作出详细阐述。

成都出台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 “蓉漂”时代即将到来

分类施策 多种方式满足人才安居需求

《细则》明确,人才安居方式包括人才购房支持、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租赁等多种方式。

购房支持方面,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人才公寓方面,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的人才可申请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租期为5年,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人才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租住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申请按入住时的市场价格购买,购房后5年内不得出售。其中A、B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C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D类人才安居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方面,产业高技能人才可按职住平衡原则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的配套住房,建设面积标准为35—120平方米,租金标准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按照市场租金的一定比例确定。

在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方面,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与土地出让管理有关规定自建人才公寓或倒班房,按照“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提供给本单位的基础人才租住。

规范畅通申请审核渠道 解决人才安居“最后一公里”

畅通申请审核渠道,是解决人才安居“最后一公里”的有效途径。哪些人才符合申请条件,具体如何申请,《细则》针对社会关心的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申请由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二)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租住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二)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另外,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市房管部门正会同人社、经信部门及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平台。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各部门分类受理审核、房源租售入住、后期管理、退出管理等工作。

措施落地 真抓实干解决“蓉漂”后顾之忧

据了解,未来五年,成都市将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2769万平方米,约35万套。其中人才公寓2229万平方米,约30万套;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540万平方米、约5万套。2017年将开工建设各类住房项目共37个、总用地面积4244亩、总建筑规模590万平方米,约8万套住房。其中,11城区首批项目18个、用地面积1337亩、建筑规模177万平方米;成都高新区项目5个、用地面积1646亩、建筑规模221万平方米;成都天府新区项目4个、用地面积749亩、建筑规模124万平方米;其他区(市)县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10个、用地面积512亩、建筑规模68万平方米。其中15个项目、用地面积2603亩、建筑规模376万平方米,约5万套住房拟于月底前开工,其余22个项目共计214万平方米计划于12月底前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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