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制度的利弊(公司是什么)

公司在法律的概念里被称为法人。法人是什么?是法律赋予它的跟人有所类似的资格,这表明着他是独立的个体,公司也有生死,也有他的权利和相关的义务,也有他自己的财产,相当于法律赋予了公司一段生命。

公司是什么?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什么?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内部有分工,有机构,往往股东在公司内部持有不同比例的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然而,在公司独立经营过程当中,它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和外界建立联系、进行交易,那么一旦公司背上债务的话,在什么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呢?

公司是什么?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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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需要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着非常高的要求。

第一点:公司的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就比如说A公司的股东之一是另外一家B公司,然而,a公司的财务人员和b公司是一套人马,A公司在与第三人进行交易的时候,时而从b公司账户支付或收款,时而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或收款。在b公司与他人进行交易的时候,有时也从a公司的账户里支出,那么股东和公司之间就构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财产混同,在进行债务承担的时候,就要考虑由出资设立a公司的b公司对a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什么?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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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人员机构混同。这一般也是大概率出现在b公司出资设立a公司其是a公司股东之一的情况。如果股东和公司之间用的人员也大多都是同一批人马的话,那就很可能构成人员混同,极易让人区分不出来与其进行交易的究竟是a公司还是b公司。因此,在公司负债的时候,在此种情况下,也大概率会让其股东也即b公司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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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业务混同。就比如说A公司股东之一也是一家公司,他的业务与A公司的业务大体相同,或者说A公司的业务被股东所决定和控制,控制和决定他们的是同一主体,那在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严重的业务混同,不仅仅在业务范围内,A公司的经营受到了左右和限制,同时决策层面可能也是由同一个主体进行操纵。

公司是什么?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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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种形式和表现统称为股东和公司人格混同,人格混同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在股东与公司真正构成人格混同的情况下,股东是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不仅如此,在股东对公司的操纵过程当中还可能造成对公司财产的挪用,侵占等一系列后果,严重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刑事犯罪。

公司是什么?股东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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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话,那么这种一人公司更容易构成人格混同。往往公司在与他人进行交易时,唯一的股东容易用自己的账户进行交易,也往往经常随意将公司的账户里的钱进行支取。这就很难区分个人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同时,公司的决策也往往是由这个唯一股东来控制。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公司对外欠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独立,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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