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公示期一般几天签合同(中标后多久签合同)

中标后可以不签订合同吗

今年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是有目共睹,很多企业不能及时复工复产,一些单位合同的履约能力下降。

在疫情发生之前,各地的政府采购活动仍在正常进行。

北京一家企业中标一批办公设备,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正在准备签订合同时,因疫情暴发只能暂停签订。

随着解除交通防控措施,采购人为了慎重,对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现场察看得知,由于生产人员、材料组织等原因,该公司恢复生产还需时日。

采购人便以该公司不能按期交货为由,决定不再签订合同

这对于受疫情影响收入大幅下降的公司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今年,这种取消合同的情形应该比较常见。但采购人这样做合法吗?

根据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这种行为是将原本合法的事情做得不合法。

因疫情影响,中标人可能无法履约时,应该通过正常程序办理,切莫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让自己处于被动。

中标后可以不签订合同吗

其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此例中,采购人通过实地考察,认为中标人不具备履约能力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做法,明显是违法的。

其二,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就具备法律效力,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这些法律条文的硬性规定,就是要维护采购结果的权威性、法定性。

其三,对于因疫情影响可能无法正确履约的情形,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合同。

但合同签订不得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例如:货物或服务的内容、核心产品性能指标、中标金额、支付条件等。

其四,确实无法履约并可能对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时,中标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说明,放弃中标。

中标后可以不签订合同吗

采购人根据可以评审报告结果,顺延确认第二名中标候选人中标,或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其五,如果双方协商无果,产生争议时,采购人可以将相关情况报告给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改变中标结果或重新采购。

总之,中标结果受到法律保护,切莫随意改变。

办法总是有的,千万不能太任性,否则有理变成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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