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定义)

日前,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表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围绕“提高高企认定工作质量”,把认定工作质量摆在突出位置,增强责任和深化企业服务意识,避免高企认定培育形式化和片面化,推动高企认定可持续良性发展。2020高企认定评审将迎来新的变化,其中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将进行严格规定。

企业研发费用“三表合一”解读

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材料中,体现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的报表有三,第一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十九研发费用”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第二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第三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在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以上三表格研究开发费用数据要求必须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究开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把握研发费用的关联性,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做到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

第一:根据每年研发项目,做好研发费用辅助账归集,若2019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研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与2亿元间,研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4%,销售收入高于2亿元,研发费用不低于销售收入3%。项目研发费用支出类目中,其他费用支出不得高于该项目支出总额的20%,若是项目是委托外部研发,研发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辅助账。

第二:准确填报年度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利润表中有研发费用一栏,则研发费用需与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中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一致。利润表中没有研发费用一栏,则管理费用应高于年度研发费用辅助账中年度研发费用总额。

第三:根据研发费用辅助账,做好研发费用支出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支出专项审计报告的研发项目名称、支出明细、支出总应与辅助账一致。

第四:根据研发费用辅助账或研发费用支出专项审计报告准确填报2017年-2019年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期间费用明细表十九研发费用”。若公司享受或填报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出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表中的项目名称、支出明细与费用总额需与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辅助账保持一致。

根据以上四步骤,在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可做到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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