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的理解和感悟(格物致知什么意思)

格物致知的新解释,向外求VS向内求

《礼记.大学》“八目”中,“格物、致知”排在最前面,是儒家思想最核心的概念之一。问题是对于这个概念,《大学》没有做出具体的解释,以至于后世产生了各种解释观点,且争议不断。《大学》中只有一段讲到“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也就是说一个人要“诚意”,要有真诚的心意,就先要“致知”,而“致知”的关键在于“格物”。请注意,这里有两个“其”,也就是“我”的意思,“要诚我的意,就先要致我的知”,有点类似于苏格拉底“知德合一”意思,德行来自于“格物致知”。

对于“格物致知”最有名争论,就是“理学”和“心学”的“向外求”和“向内求”的解释差异。理学的程颢对“格物致知”的解释简单可归纳为“穷究事物道理”,程颐则是“通天理”。朱熹在《四书集注》中对“格物致知”解释可以简单理解为“穷极外理”。而心学的陆久渊则认为“心即理,格的是心中之理”。王阳明“四句教”进一步归纳为“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并提出“致良知”就是格物。相教而言,两者侧重点不同,陆王心学比程朱理学更接近于先秦孔孟儒家心性论,当然也不排除阳明心学有存心把理学说成“只向外求”,再当靶子打之嫌。因为从心性角度看说,理学侧重于发展“心通达天理的能力”,并非将理彻底割裂于内心。真正将外理彻底割裂于主体存在的是西方的理性主义,陆王若今天活着,一定会拉着存在主义者一起批判比理学更“向外求”的西方理性主义思想。

且不论,“向外求”、“向内求”哪个解释更接近原意,还是都有问题?这个东方的观点争论让人想到了另一个西方关于价值论的争论,说一个东西的价值到底在于它本身,还是在于评价者,前者称为“价值客观论”,后者称为“价值主观论”。其实两者都有道理,因为“价值其实在主客体的关系中”,所以“客体的东西”、“主体的评价者”和“客体对主体产生的关系”三者都参与其中。借这个例子是想说“格物、致知”必然也是涉及到这三者,所以“向外求”和“向内求”都是需要的,此外还要“向关系求”。

所以,这里也想对格物致知做一个解释,“找到万物和我的关系”,其实这也是本书对心性学目的的描述。《大学》的那段话则可以解释为,“想要诚意正心、提升德行,就要先找到万物和我的关系”,因为《中庸》开篇第一句讲“天命之谓性”,一个人的心性是由天命的,自然从天地万物与我的关系中可以找到“天命”和“获得心性的修炼”。东汉郑玄在解释“格物致知”时,也指出“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习性喜好”,其实也是在强调事物和主体特质的“关系”。当然儒家都喜欢用“善恶”伦理来简单描述这种“关系”,所以无论郑玄,还是之后的王阳明都将“关系”落实于“知善恶”。这和本书对“关系”的理解有所不同,本书的“万物关系”是从主体存在的视角,让自己这颗种子长成大树,成为更好的自己,其实也可以算是这个时代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吧。

(0)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ZLME@ZLME.COM 举报,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