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应用文写作范文:通知

示例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2月1日


示例2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我市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6〕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16〕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的整体进程,全面促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可以自愿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无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的《居民户口簿》。原《居民户口簿》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三、市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共同推动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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