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大连锁药店(连锁药店有哪些)

公司代码:603939 公司简称:益丰药房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68,273,041.15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456,321,679.12元,减去2020年底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6,032,445.69元,减去2019年度股东分红113,676,751.80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4,885,522.78元。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65,868,924.50元,预计转增165,868,92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718,765,340股。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概述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主要从事药品、保健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个人护理用品以及与健康相关联的日用便利品等的连锁零售业务,子公司益丰医药作为公司内部集中采购平台,兼顾少量对外药品批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包括商品采购、物流配送、仓储管理和门店销售等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商品中心,负责统计所有门店集中采购商品的需求,并协调子公司的采购计划,制定品类组合计划;子公司商品部负责统计该公司所有门店的采购需求,将集中采购计划报送公司商品中心,并对地方采购需求进行统计和商品采购。各级商品部门在了解门店需求后,进行商品的访价、询价、比价、议价和订价工作,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公司采购流程如下:

2、仓储管理与物流配送

公司在湖南、湖北、江苏、上海、江西、广东、河北等七省市均建立了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拥有自动输送线、自动分拣系统、电子标签、无线射频拣选、验收系统、智能集货系统等物流业内较为先进的设备与技术以及业务管理模式。公司旗下所有门店的商品均由公司或分子公司物流中心自主配送,强大的物流配送能力为公司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物流支持。

物流配送流程如下: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零售为主,兼顾少量批发。

(1)零售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九省市共开设了5,991家连锁门店(含加盟店635家),向顾客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健康食品、个人护理用品及与健康相关联的日用便利品等商品。

公司于2013年开启医药电商业务,2016年成立电商事业群,2019升级为新零售事业群,下设B2C、O2O、CRM、互联网医疗、处方流转、电商技术等各新零售业务线事业部,以CRM和大数据为核心,互联网医疗及处方流转为创新,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业务。

(2)批发业务

公司的批发业务系益丰医药从供应商采购商品,然后向公司及子公司以及第三方批发。公司对外批发,主要为公司代理品种的分销。

(三)行业情况分析

1、人口老龄化、慢病年轻化提升行业发展空间

随着社会消费水平持续提升,大众健康消费意识不断增强,大众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慢病年轻化等多重因素的驱动下,我国医药行业规模持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的人口总数为140,005万人,从人口的年龄构成来看,16至59周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89,64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4%;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为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2.6%,高于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同时,由于我国人口出生率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预计未来人口结构中老年人所占比例将继续上升,而60周岁以上中老年人为药品销费的主要人群,根据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医院处方分析系统RAS数据,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用药占整体处方市场的55.5%以上。

2007-2019年国内老龄人口规模及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据中康咨询数据显示,2019年,整个中国药品市场(不含药材、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总规模达18,212亿元,较2018年增长8.9%。从实现药品销售的三大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来看,等级医院市场在整个医药市场占比68.9%,基层医院占比10.4%,零售药店占比18.8%。

全国药品市场全渠道市场份额(%)

数据来源:中康CMH

2、互联网 “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给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随着医改推进,政策落地效果持续释放。近几年,国家医药卫生主管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如,《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等,特别是《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明确提出:“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随着医院药占比、零差率、分级诊疗、一致性评价、医保控费、带量集采等一系列医改措施的推进实施,以及“互联网 ”政策、技术、服务的不断发展,“互联网 ”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 “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模式逐步形成,2020年,叠加疫情的影响,医药分开、医院处方外流明显提速,处方药院外市场持续扩容。以线下实体药店为依托,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模式逐渐成型。对于药品零售行业而言,以线下实体药店为主体保障社区健康服务,以O2O模式提升服务便利性和服务半径,以CRM和慢病管理提升服务专业性和顾客粘性,借助互联网 “医疗、医药、医保”的医药新零售发展,转型升级,赢取增量空间,成为行业发展的新契机。

3、产业政策和资本推动下的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

在产业政策驱动、资本介入、规模化竞争等因素影响下,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全国性和区域龙头企业借助资本力量加速整合,连锁药店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报告(2020年)》,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57.33万家,其中,零售药店24.10万家,占经营企业数量的42.03%,零售连锁企业6,298家、门店数量31.92万家,占比55.68% ,批发企业1.31万家,占比2.29%。全国药店总数为553,892家,药品零售连锁化率从2013年的36.57%提高至2020年的56.50%。零售连锁化率的提升,有利于提升市场集中度及降低政府监管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

全国药品经营企业历年变化情况(单位:家)

数据来源:国家药监局

据中信证券研报,我国头部连锁市占率逐年提升,TOP10连锁的市占率从2015年的13.56%提升至2019年的20.22%,TOP100连锁的市占率从36.75%提升至46.08%。虽然,我国零售连锁集中度近年来提升较快,但相较于美国、日本等成熟市场,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尚有较大发展空间。美国药店的连锁化率从1990年的不到40%增至2019年的87%,TOP3连锁门店数量占据了全美药店数量的近30%,市场份额则高达85%。

4、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随着我国GDP持续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和社会消费水平逐年提升,居民的医疗消费需求也随之增长。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19年中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1,902元,增长率为12.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8.8%。同时,受人口老龄化、二孩生育、城市化推进及人口迁移等多重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对于医疗资源的需求不断提升。随着居民对医疗保健的重视程度提升,预计中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将保持增长态势。

2015-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元)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随着“健康中国2030”战略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药品流通行业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根据中康CMH数据显示,从2017年到2019年,零售药店整体规模逐步提升,2019年达到了4500亿以上,增长4.7%,MAT2020Q1零售药店终端2020年销售规模为4,616亿元,同比增长4.9%。

全国零售药店终端规模及增速(MAT)

数据来源:中康CMH

在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消费水平逐年提高,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驱动下,医药市场持续扩容,并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未来,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药分开加速推进,医院处方外流持续加快,药品零售行业发展模式和格局加速调整转变,资本市场对企业整合助力不断增强,医药供应链管理服务迅速升级,医药电商跨界融合进程持续推进,药品零售经营模式不断创新,行业发展专业化和集中化趋势将不断增强。行业运行总体将呈现: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规模和连锁化率持续提高,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医药新零售模式不断涌现,医药物流运营效率及服务功能持续提升。

(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经济周期性不明显,仅少部分药品品种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因此,总体而言,药品零售行业相对于其他一般零售行业经济周期性较弱。但是,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以及消费习惯的地区性差异等特点,药品零售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明显。对于门店网络布局覆盖范围较广,连锁复制能力较强的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范围集中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九省市,华中华东华北区域竞争优势明显。根据《21世纪药店报》的数据显示,公司2014-2020年在中国连锁药店综合实力百强榜排名前五位;根据MDC(中国药品零售发展研究中心)数据统计,公司2014-2020年在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综合竞争力排行榜排名前五位;根据中康咨询和《第一药店》数据显示,公司获得2015-2017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运营力冠军、2017-2018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盈利力冠军、2019-2020年度中国药品零售企业竞争力排行榜成长力冠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经营业绩指标。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了营业规模和经营利润的同向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4,450.24万元,同比2019年增长27.9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27.30万元,同比2019年增长41.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867.43万元,同比2019年增长37.4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达15.51%;每股收益1.45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94,990.08万元,比上年年末917,527.81万元增加41.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46,867.23万元比上年年末450,830.82万元增加21.30%。

2、门店拓展指标。报告期内,根据“区域聚焦,稳健扩张”的发展战略,通过“新开 并购 加盟”的门店拓展模式,新开门店和行业并购持续取得稳健发展。2020年全年净增门店1,239家,其中,公司自建门店820家,并购门店254家,新增加盟店249家,关闭门店84家。至报告期末,公司门店总数5,991家(含加盟店635家)。

3、专业服务蓝海战略推进,专业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持续通过对全员服务心态、专业技能、服务标准化训练和KPI考核,员工专业服务能力、公司品牌形象、顾客满意度和复购率持续提升。2020年,公司培训部门共完成90个新型课件的开发,涵盖服务理念、行为习惯、专业技能、药事知识等各个方面。对人才梯队建设的各岗位能力模型进行梳理,从能力模型出发就通用技能、管理技能、专业技能进行课程和训练模式的开发和设计,做到确保完整,准确覆盖。引进功能强大的绚星数字化学习平台,对线上学习平台进行迭代升级,建立标准的知识库和试题库,学习实行项目制,极大改善了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学习方式,增加时间、空间的灵活性,员工学习自驱力不断增强。2020年公司组织发动了4,300余名员工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中1,009人全科通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提高了员工的专业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储备了充足的专业人才。完善的培训系统是公司门店内生增长的长期驱动力和公司实现行业领先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4、精品战略推进,商品结构和供应链体系持续优化。报告期内,通过商品质量疗效三重评估体系对上游供应链进行了进一步的优化,通过主动商品送检,疗效评审,性价比评估,遴选优质厂家作为核心供应商,在确保商品疗效、品质的前提下,为顾客提供更具性价比的优质商品,截至报告期末,共完成对1,000多家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体系考察与评估,与近900家生产厂商建立了精品战略合作关系,遴选了1,100多个品种纳入公司商品精品库,建立了品类成份覆盖相对完善的精品商品体系;通过对商品购进、仓储、配送体系的完善和优化,在确保商品满足率的前提下,库存周转率和物流配送成本进一步降低。

5、电商业务持续发展,新零售体系搭建基本成型。报告期内,传统B2C业务依靠供应链优势和精细化运营保持了利润和销售的同步提升;O2O上线直营门店超过4,400家,24小时营业配送门店300多家,覆盖了公司线下所有主要城市,并能快速覆盖并购项目和加盟项目门店,拣货时效、配送时效、订单满足率和人效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CRM系统进一步升级,会员精准营销突显优势,会员深度服务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盈利模式基本落地,新媒体运营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内容运营能力快速提升;医药电商运营逐步升级到集团化医药新零售体系,基于会员、大数据、生态化的医药新零售信息系统搭建基本成型。

6、承接处方外流与慢病管理持续推进。报告期内,在国家集采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公司与一大批处方药厂家建立了良好的处方药合作模式,建立了专业处方药DTP药房以及慢病管理专业药房,通过会员体系和顾客服务研究,对慢病及处方药顾客进行分析研究,为患者提供专业化的目标管理、用药指导和用药提醒,提升会员顾客的粘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开设DTP专业药房40余家,经营国家谈判指定医保报销品种80个,医院处方外流品种近400个,与超过100家供应商建立了DTP/DTC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慢病管理专业药房426家,建档并深度服务慢病会员36.3万;与国家集采品种生产厂商谈判取得重大进展,引进集采中标品种近200个,降低了集采品种的采购成本,提升了集采商品的竞争力和贡献率。

7、数字化转型战略取得积极成果。报告期内,公司以人为中心,建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系统平台,打通顾客与企业、商品、运营、市场的全面链接,逐步实现企业由经营商品向经营顾客的价值转移。益丰数字化建设由数字中台、数字商业和数字工厂三大板块构成:一、数字中台建设分为“前、中、后”三层,通过构建全渠道消费者生态圈、精品战略、物流平台和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门店,实现“人、货、场”一体化业务链接;通过抽象和构建核心业务组件、技术组件和数据组件,实现敏捷的产品研发能力和价值赋能;通过实施一系列运营管理和分析系统,搭建全面的运营与内控管理体系。二、数字商业建设采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众多数字技术方案将企业前后台业务融会贯通,形成了可应对多形态业务模式,全流程产品触达的商业应用架构;通过构建从顾客引导、顾客咨询、顾客交易和顾客维护的流程产品闭环,以及构建商品、营运、物流、财务、人力、办公和共享应用的众多数字化应用产品,实现产品赋能业务应用,业务创造顾客价值。三、基于恒修堂药业搭建数字工厂,加速新一代数字技术与中药炮制工艺、管理流程等的深度融合,引进SAP\WMS\MES系统,将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与过程控制系统有效整合,对生产数据采集、传输与处理,产品质量跟踪与动态成品控制,在线质量监控与管理,实施在线优化调度与成本管理等功能集成,实现产品制造全过程跟踪。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1)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 对2020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药房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益丰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丰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益丰公司)、湖南益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益丰医药公司)等80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1-048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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