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存盘是什么东西(闪存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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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前两年有一部相当励志的影视剧,叫做《棋魂》。讲的是南梁的一位围棋圣手不幸离世,由于有心愿未了,他的灵魂附着在了一块棋盘上,辗转两世。

在第二世的时候,他协助一个男孩儿,一路升级打怪,从围棋小白最终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围棋大师,而围棋圣手自己也终于在与一位德高望重的大师过招的过程中,找到了让自己终其三生都在寻找的“神之一手”。在那一刻,乾坤为之震撼,而他的灵魂也终得安息。

访律相信,法律人们也都期待着找到,或者已经找到过属于自己的“神之一手”。这或许来自于一个周密布局,而化坎坷为坦途的棘手案件,也或许来自一个精心筹划,而逆天改命的惊心反转。在那一刻,他们可能会觉得自己像是通天彻地,打通了任督二脉的旷世英雄般,酣畅淋漓。

访律愿意为他们记录这样一段惊心动魄的经历。

“一人一案” 之 “移动闪存盘大战”

讲述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张其函律师

案件标签: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商战

以下为张律师的讲述(为了保护当事人信息,案件中相关公司名称皆为化名):

2002年,我26岁,进入了一家位于中关村的IT公司-A公司,作为法务专员,主办了一个影响行业的大事件。因为在这一过程中的出色表现,我在一年内直接被晋升为公司的“法律与知识产权部总律师”(General Council),成为了行业专家。

这个事件就是当年轰动业界的移动闪存盘专利侵权案件。

一、“知产案件最致命的诉讼请求:停止侵权”

当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人们使用的外接计算机存储设备已经从1.44mm软盘转向了体积更小而容量更大的移动闪存盘。移动闪存盘甫一问世,就因为自身的这些优势迅速占领了市场。

当时有一个咨询机构叫做赛迪顾问,经它的评估,移动闪存盘一年的市场销售额差不多有20多亿人民币,而且每年以不低于60%的速度在高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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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关于这款产品的专利争议,它的解决方向和结果会对市场产生巨大影响,甚至可以说,它是中国整个IT行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式事件。

同时,移动闪存盘又属于消费类电子产品,本身也吸引着大量的公众舆论关注。所以,这个案子某种程度上也起到了一个播种机和宣传队的作用,很多人因为这个案子对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诉讼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我们国家以专利法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为了入关(关贸总协定)的要求而建立的,从 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以国内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几乎没有本土的知识产权案件发生。1992年中美知识产权备忘录签署,到了1994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沃尔特迪士尼诉国内一家出版社的著作权侵权案,这在当时被称为中美知识产权第一案。从1994年到2002年,国内发生的知识产权案件,几乎都是国外公司起诉国内企业的情况,以至于有媒体惊呼,“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专门给国外公司设立的吗?”

移动闪存盘专利侵权案,可以说是发生在两家国内公司的,而且是代表着前沿科技的IT产业的第一案。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B公司作为所谓的移动闪存盘的发明人,同时持有“移动闪存盘”商标和一件专利。这件专利包括两个独立权利要求,一个是移动闪存盘的装置,一个是移动闪存盘的工作方法。

B公司认为我们的产品落入了他们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要求我们停止侵权,并向我们索赔100万人民币。

即使在那个年代,相对于整个市场,这100万也一点儿都不算多。专利侵权案件,其实最要命的诉讼请求就是“停止侵权”这四个字。这意味着我们要放弃一个年营业额达20多亿人民币,且高速增长的新兴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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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在审阅专利设计方案)

我就职的A公司是当时国内最大的移动闪存盘生产商之一,与B公司体量相当,各自均占有超过30%的市场份额。因此,为了抢夺这个庞大的市场,双方可以说是全面“开打”。

在媒体端,双方打起了舆论战,每个星期的的文字传播量能达到15万字,高峰时期,我一天要接受八家媒体的采访,对案件情况进行说明;在司法行政端,则同时开展了四个“争讼”。

我们围绕核心专利侵权之诉,开展了其它三项行政争议或是诉讼,目的是想通过这一系列的操作,帮助A公司构建起一个严密的防护网,让我们可以安全地使用相关技术,合理地享受行业市场所带来的收益。

第一个,对方在深圳中院诉我们专利侵权,这是核心诉讼。

第二个,我方在北京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对方专利无效。这是为了破坏对方的权利基础。

第三个,我方在北京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对方商标无效。针对“移动闪存盘”商标,我方主张该商标在使用过程当中丧失了显著性,无法起到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已经成为了通用名称。因此根据当时的商标法第41条,应当予以无效。此案是为了打破对方的品牌垄断,扩展消费者的认知边界。

第四个,我们同时还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对方的一款产品侵犯我们的商标权,提起了民事侵权之诉。此案是为了给商标无效案件打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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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应对专利诉讼一般有这么几种方式:

第一种,叫不侵权抗辩,即被告认为自己的产品的技术特征没有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我们不一样;

第二种,叫公知技术抗辩,就是说我用的技术在你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了;

第三种,则是专利无效抗辩。既然你认为我侵权,但是我认为你的专利是无效的,我可以通过无效请求把你的权利基础无效掉,使你丧失主张权利的基础。

我们在诉讼中积极使用现有技术抗辩,并把工作重点放到了相对有希望的专利无效上。

二、困局

为了找到能把对方的专利无效掉的证据,我们的专利代理师团队,围绕着“移动闪存盘”产品的产业链和技术脉络,做了大量细致的检索工作。从产业链上讲,移动闪存盘的核心装置就是闪存片,该核心技术掌握在三星和东芝手中。而从技术发展脉络上讲,USB接口标准是由微软、英特尔等几大行业领袖共同制定的标准,之前的数据传输则有SONY索尼公司的记忆棒、SANDISK的各类存储卡等等。我们在此基础上一遍一遍地比对和寻找,生怕漏掉任何有用的蛛丝马迹。

而在这期间,我个人也经历了自己人生的滑铁卢,深深体会到了职业生涯中的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

2004年6月7日,天气晴朗,温度适宜,从公司的落地窗能够清晰地看到北京的西山。如果不出意外,这又将是一个忙碌的寻常日子。

下午,我们收到了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专利案件一审判决,认定我公司败诉。

从2002年9月27日我们收到深圳中院的起诉状起算,跨越两个年度,历时十八个月。这期间,我们曾在非典疫情期间多次往返广东和北京,仅是案卷就要扛四个大箱子;我们也曾在复审委开口审庭,从上午9:30忙到第二日的凌晨;我们还曾为了证明“移动闪存盘”已经丧失显著性,整理了一米高的材料,撰写了近3万字的辩论意见。

而这一切仿佛都在接到败诉判决的那一刹那失去了意义。整个A公司好像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都停下了手头的工作,开始为公司的前途和命运感到担忧,失望和焦虑的情绪慢慢笼罩了整个公司。

而同时,B公司则感到欢欣鼓舞。

在看到这一结果后,他们当即用A4办公纸复印了100万张黑白传单,在全国各大电子卖场散发。包括北京中关村的海龙、鼎好、中关村E世界,广州的三好街,深圳的华强北等等当时最有名的电子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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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单上的内容非常简单粗暴,白色的A4纸上印着几个醒目的粗体大字:“A公司输了,B公司赢了!”,其中“A公司”这几个字还被以闪电的方式炸裂开来。

这一行为的效果是非常震动的,直接引发了A公司的一场舆论危机。全国各地的代理商、经销商,都通过各种渠道来联系我们,质问我们是怎么回事儿,产品还能不能卖;总部和各地分支机构的同事们也都十分担心。一时间,法务部成为了众矢之的,而我作为案件负责人,更是首当其冲。老总把一股邪火撒在我身上。那段时间,我在公司里备受冷落和排挤,谁见了都躲着走,形同鬼魅。

法律案件,不看过程,只问结果。结果不理想,就只能默默承受随之而来的各方的嘲讽、怨气和压力。

我曾经想过要不要就“引咎”辞职?但是在认真回顾了整个过程后,我扪心自问,发现自己的工作并没有毛病。而且,就这么容易地承认失败,草草收场,这不是我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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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憋足了一口气,尽量不被败诉的情绪和同事们的沮丧心情影响,而是扛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积极又迅速地投入到上诉的准备工作中来,同时紧盯其它几个案件的进展。

我当时抱着一股倔强的信念:一审判决虽对我们不利,但并不代表就没有了翻盘的机会。单个案件上我们确实都已经做了非常极致的工作,要想寻求突破实属不易。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只要有一线生机,就值得我们全力以赴。我们在法律技术的操作上没有问题,关键是要从战略的高度去把控全局,改变认知,把四个案子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同时还要从运营的角度去抽丝剥茧,寻找破局之道。

三、破局四个月后的10月28号,在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艰苦奋战后,战场上终于传来了期待已久的捷报。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支持了我方针对“移动闪存盘”商标的无效诉求,B公司注册的“移动闪存盘”商标被予以撤销。

这个结果拿到了以后,我去找老总汇报,老总在离我20米远的地方张开双臂朝我叫道:“其函,我爱你!”

我明白,他刻意当着公司众人的面表达他的谢意,其实是对过去几个月对我的冷漠怀有愧疚。

案子胜诉,他打心眼儿里高兴,同时,在专利案件的上诉工作准备过程中,我们咨询的有关专家也对我们的一审工作做出了非常客观的评价和肯定,证实他确实是错怪了我。

因此,不管是对公司还是对我自己而言,这都是一场漂亮的翻身仗。

从6月到10月的四个月间,我从巅峰跌落谷底,又从谷底触底反弹,像是坐了一次惊险的过山车,十分刺激。

商标案件的胜利,给这个复杂的棋局撕开了一道口子,为被困在阳光照不进来的密林里艰难跋涉的我们送来了一缕希望的曙光。

借着这个时机,老总让我给全体同事开个说明会,稳定一下军心,鼓舞一下士气。在这次会议上,我首次给大家讲述了我的“两个平台六个阶段”理论,把一个公司的自我发展历程放在宏大的历史背景中去衡量,告诉大家这是公司在成长过程中的必经阶段。

真正的恐惧来源于未知。这就好比一个人在深渊中坠落,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四周一抹黑,这是最恐怖的。而一旦有了一把尺子,恐惧感则会大大降低,因为你能了解自己已经坠到了什么程度,还会坠多久,这样你就看到了希望,而有希望就会有办法。

“两个平台六个阶段”就是这样一把尺子。当时微软公司正在因为捆绑IE浏览器的事情,被欧盟在做反垄断调查,我比着这把“尺子”和同事们说,二十年后(2018-2022),中国社会也会发生大规模的反垄断案件,如果我们赶上了,只能怪自己做的的太大……同事们都哈哈大笑着,仿佛看见自己因为控制了整个市场,正在为反垄断调查而陷入深深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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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21年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成立。这不是张律师当年的一语成谶,而是他根据数学模型严谨推导的结果。)

这次会议之后,同事们又重新抖擞起来,继续按部就班投入到工作当中。

判决还未生效,市场还在,我们需要的是转化工作思路,继续攻坚,寻求突破。

终于,在一轮又一轮的信息筛选后,我们选定了移动闪存盘的专利发明人作为突破口。当时B公司对外的官方说法是,该发明人早年在C国留学,归国后发明了该项专利。我认为,除非像爱因斯坦、牛顿、特斯拉这样的大神级人物,一个普通的技术人员一般不可能超越他所在的时空,如“神授”般发明出一个东西来,而更多的会是选择去借鉴或者模仿。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都是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现有技术,产生灵感,然后一点一点地进行积累、改进,最终形成一个属于自己的技术方案。而这位专利发明人在国外经历了什么,别人无从得知。作为职业律师,我敏感地意识到,这里也许藏着一些我们想要的信息,于是我们决定来挖掘一下试试看。

按照这个思路,我们走访调研了发明人的本科学校、研究生院,我还专门去深圳,调取了B公司的工商底档。我发现,B公司最初按照归国留学人员创业的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很多资助,但是我在工商底档里找到的却是一张工作签证,也就是说他出国并非是去留学,而是为了工作。

我们又了解到,这个发明人的本科与研究生学的都是电子科技,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到了C国这样一个以电子制造业见长的国家工作,十有八九离不开这个行业。他极有可能是在C国的某电子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到了甚至是直接参与了移动闪存盘技术的开发。

接下来,我们沿着这条路顺藤摸瓜,多方寻找他在C国的工作履历,终于发现了一家名为T的电子行业公司,而我们通过专利检索,真的就找到了一份由T公司申请,足以把B公司的专利无效掉的一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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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就是律师,对一切在别人看来没有问题的方面合理质疑,追根究底。在这个方面,他们丝毫不亚于一名优秀的侦探。去年有首歌叫《你的答案》非常火,张律师说,每当他听到“接受所有的嘲讽……也许我只能沉默,可又不甘懦弱……黎明的那道光,会越过黑暗,打破一切恐惧,我能,找到答案……”他的思绪就会回到二十年前他找到答案的那个场景。)

当时我们住在广州凯宾斯基酒店,在意识到我们拿到的这份东西有多么重要后,我们跑到街边的大排档吃东西,兴奋地喝酒喝到凌晨两点,那是那段时间吃得最痛快的一顿饭。

接下来,我们就联系到了这家公司,把他们的相关人员请到了北京,取到了最终的关键性证据。就这样,我们手握这个筹码,逼着对方回到了谈判桌前,很快就与对方达成了和解。对方不再诉我们侵权,我们也不再申请无效他们的专利。

而最后为什么会是这个结果,其实是双方综合考虑了实际情况后所能得到的一个最为妥当的解决办法。

首先,在当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在国际上饱受诟病的情况下,B公司凭借这一专利,在国际上为中国电子行业树立了榜样,让行业从业人员看到了希望,极大地增加了行业内发明创造的信心和热情。在这一点上,A公司作为电子行业的重要参与者,格局和情怀与B公司是一致的。

其次,A公司也不愿意真正去无效掉他们的专利。因为一旦这样,则意味着移动闪存盘这个市场的大门从此洞开,门外虎视眈眈的野蛮人们必将挥舞着大棒如潮水般涌入,价格战的闸门也必然由此打开,一发而不可收拾。而一个陷入价格战,完全乱套的电子市场,对于A公司来讲没有一丁点好处。我当时作为A公司的General Council, 肯定不愿意看到这样的局面。

因此,在双方最终的调解书上,既没有体现A公司的胜诉,也没有体现B公司相关专利的撤销,但最终,移动闪存盘市场的活跃度和两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却被巧妙地维护住了。

“不在两边,亦不在中间”,中国人的中庸之道在此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两家公司得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B公司继续持有专利,而A公司也一直出品移动闪存盘。

二十年过去,涉案专利早已进入到公知领域。如今随着4G、5G的高速率数据传输,以及云计算、半导体等技术的发展,移动闪存盘作为一代传奇已经功成身退,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当初打得不可开交的两家公司也都相继没落。

热战冷却,成为历史;历史淡漠,变为传奇;而传奇终将消融,化为尘埃……这两家公司不管孰是孰非,他们也都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只留下功过任世人评说。

辽阔的战场上,新的生力军们正在策马驰骋。

硝烟散去,尘埃落定,落魄者与成功者都深藏功与名。

而太阳,照常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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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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