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曹某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被判刑

新华社南宁11月17日电(记者覃星星、陈一帆)记者17日从广西凭祥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曹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一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4月,曹某通过友谊关口岸从越南返回中国境内,在入境口岸未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隐瞒其在入境越南后隔离期间所入住酒店存在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出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等事实,且在酒店集中隔离观察时违反隔离防疫要求,私自离开隔离房间与朋友接触。因曹某不如实填报的行为,已先后造成同日同车转运乘客、司机及隔离酒店其他入住人员459人被集中及延期进行隔离医学观察,产生直接经济(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酒店住宿费用)损失人民币645862元;另造成友谊关海关口岸现场工作人员共计29人被要求居家隔离14天,严重影响海关对口岸的监管工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明知其系染疫嫌疑人,但出入境时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引起疫情传播严重危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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