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权不下县,也就是说县政府是最基层的政府,乡下是宗族自治。
而县里面,县官一个人当然管不了一个县,有县丞(负责出谋划策的),有法曹(负责法律的),此外,还有捕头(类似公安局长),还有负责收税之类的官员。
和现在的区别就是,古代衙门里人少,划分不像现在这么精细,
县官是一把手!治安有捕头,文案有师爷,勤务有衙役。就缺个副县官。
也可以这样说,为啥把县老爷称做父母官,可見官民距离多近?关系多亲?就算是县老爷大堂,师爷,捕快等,说不定还是县老爷太太自己做饭吃呢,连厨师也不要!一个县的领导班子,只不过十来个人,可知,县老爷的工作效率之高?这便是昔日的精兵简政。不过,民主发挥还是容易出问题,它不是民主集中制,它是“ 老爷说了算 ⺀。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封建社会的许多官员哪怕非常廉洁、深明道德廉耻的官员,都免不了在金钱的
洪流里陷入其中。鲜有不进油盐的,人情物礼,如果互不往来,你也难在官场生存,所以,古代官场一直是恶性循环。许多有着自律的县官,只要为民办事,不为虎作伥,不那么贪得无厌,已经被老百姓奉为“青天大老爷”了。
古时候县区范围小,听以叫芝麻官。那时一个县只有县官没有副的。说白了就是县官的职权叫全权,一个人说了算,但他也有下把手协同展开工作,如:师爷,衙役,执杖,兵足……等等。拿现在来说就是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