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人皆知岳飞之死系奸臣秦桧所为,民间故事都将秦桧作为主凶已成铁案。
随着新史料不断出现,秦桧承担全责的说法有所松动。当代不少历史学家更提出秦桧不过是协犯,主犯当是宋高宗赵构,君臣二人合伙将岳飞杀害,这目前已基本无疑问。但是在现场如何将岳飞杀死,其过程却说法不一。
清代小说家钱彩有一部影响极大的《说岳全传》,其第六十一回《东窗下夫妻设计 风波亭父子归神》说:”两边禁子不由分说,拿起麻绳来,将岳爷父子三人勒死于亭上。”是说岳飞、岳云、张宪三人是被绳子勒死,这种观点一直为世人所认可。
南宋赵甡之在其私修史书《中兴遗史》中声称:“癸巳,飞死于狱中,枭其首。市人闻之,凄怆有堕泪者。”
这种观点相当恐怖了,将岳飞杀害后,头也砍掉了。不过头掉了总要埋在什么地方吧,这个却没有相关资料记录,而且不留全尸似乎与情不合。
而据《三朝北盟会编》卷207《岳侯传》记载:“案牍完备。先将张宪岳云处斩。绍兴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侯中毒而卒,葬於临安菜园内。天下闻者,无不垂涕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桧云。”
这里是说岳飞中毒而死,中毒而死的观点有一段时间也是极为盛行,毕竟留了全尸,保全了岳飞的脸面。
公元1142年1月27日,秦桧等人曾拟定将岳飞判处斩首,而其子岳云判处徒刑,部将张宪判处绞刑。
但当时宋高宗曾下旨:“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余并依断。”这在研究南宋初年的史书《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的《岳飞赐死于大理寺》中有详细记载。
既然是赐死,估计是宋高宗想给岳飞留个全尸,因此毒死说也有可信之处。
不过仍有大量史学界人士采纳了南宋朝廷残酷杀害岳飞之说。
而据《建炎以来朝野遗记》所载:“其毙于狱也,实请具浴,拉胁而殂。”是说监狱里的官员们让岳飞先洗澡沐浴之后,将他拉胁而死。
这个“拉胁”有多种解读,又有资料称其为“拉肋“,意思是说直接将肋骨摧拉而死。就是将岳飞捆绑起来,重击两肋致使其吐血而死。
当然也有历史爱好人士认为这个“拉肋”实际上是古代监狱里常用的一种处决犯人的看家本领。
具体如何做呢,拿一根长绳,将绳子两端从刑犯脖子后面绕到肩膀,绳子前端下垂到胸前。之后在两条臂膀上捆紧缠绕,一直紧绕到手腕,绳子两端此时返回脖子后面的绳圈下面,然后从下面到上面从绳圈中拉出来。之后将犯人的身体固定住,或找人将其按住,背后用一力士从后面发力拉绳子。这样的结果是罪犯要么重伤,要么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