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射杀李敢是不名誉的?你不知道“血亲复仇”在汉朝有多时髦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汉武帝刘彻搬空家底凑出几十万兵马和无数辎重交给卫青和霍去病,分兵两路与匈奴展开决战。结果霍去病取得决定性的大胜,“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翰海,执讯获丑七万有四百四十三级”(《汉书·卷五十五·列传第二十五》),卫青也击溃匈奴主力、陷赵信城,歼敌近两万。

霍去病射杀李敢是不名誉的?你不知道“血亲复仇”在汉朝有多时髦

漠北决战是汉武帝时期对匈奴最重要的一次战役,刘彻当然不能掉以轻心

唯有李广再次于茫茫大漠中迷路失期,最后愤而自杀。

于是李广的儿子李敢就认为卫青是自己老爸之死的罪魁祸首,便出手打伤了他。虽然卫青为人宽厚,没有声张此事,但并不代表霍去病没意见,所以他就借射猎的机会一箭射死了李敢。

这件事乍看之下像是个发生在李广—卫青—李敢—霍去病之间的“三角”血亲复仇事件,其实不然。

首先得从李广为啥自杀说起(这件事的详情可参见我以前的文章“李广难封”怨不得别人,只能怨他自己)。话说李广名声很大,其实战绩不佳——在史书中能够找到他的7次外战战例中,战绩是2胜2败,还有3次要么迷路,要么未发现敌踪,只能泱泱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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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擅守,“不教胡马度阴山”确有其事,但进攻能力真不行,尤其不能出塞,一出去不是打败仗就是迷路

更重要的是,李广取得的胜绩只是在小规模遭遇战中的局部胜利,一旦失败就是彻彻底底的大败仗:一次丧师万人,连李广自己都险些被俘;另一次则是4千人全军覆没,李广仅以身免、被降罪为庶人不说,他强大的“迷路”属性还会传染——当年一路溜达到乌兹别克斯坦都没出过问题的博望侯张骞,这回也因秒变“路痴”而失期,结果被刘彻把爵位给撸了。

老张后来又重操旧业、二次出使西域,你当是他乐愿意当驴友?还不是为了把爵位再赚回来?

所以别看李广名气很大、资格很老(他当兵的时候卫青要么未出生,要么还在平阳侯府当奴仆),其实并不怎么受刘彻待见。尤其是他的坏运气臭名昭著,使得刘彻都深为忌惮,故此在漠北决战前,特意吩咐卫青把他打发得远远的,省得这个“不吉祥物”再把霉运传染给别人:

“大将军青亦阴受上诫,以为李广老,数奇,毋令当单于,恐不得所欲。”(《史记·卷一百九·列传第四十九》)

此时李广已老,就指着这一战封侯,所以坚决请战,刘彻被迫妥协,任命他为前将军。不过卫青牢记刘彻的嘱咐,还是想办法将李广调到次要方向“打辅助”。为此两人还发生过口角,但是被迫服从命令的李广再一次迷路失期,导致卫青未能合围住匈奴单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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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彻是非常迷信的——非要在他人身上追究李广之死的责任,刘彻才是罪魁祸首

而李广自杀前的遗言,则表明他对卫青虽有抱怨,但并无仇恨:

“广结发与匈奴大小七十馀战,今幸从大将军出接单于兵,而大将军又徙广部行回远,而又迷失道,岂非天哉!且广年六十馀矣,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引用同上)

卫青不用李广,是服从皇帝刘彻的命令。李敢即便要给他爹的死找个罪魁祸首、想要“血亲复仇”,那也得去找刘彻这个“主犯”。

报复卫青算怎么回事,柿子挑软的捏?人家伍子胥为报父仇可以叛楚投吴,还将杀父仇人掘墓鞭尸,可没欺软怕硬的一门心思专找进献谄言的费无忌的麻烦——李敢连当面质问刘彻的勇气都没有,这算哪门子的血亲复仇?

霍去病射杀李敢是不名誉的?你不知道“血亲复仇”在汉朝有多时髦

李敢打伤卫青,其实是一种懦夫行为

而且李敢连卫青都不敢杀,只是将其击伤后就当没这码事了。而这种行为在当时是非常让人瞧不起的,因此哪怕是非常同情李广的司马迁,也不得不感叹“李氏陵迟衰微矣”——李家真是后继无人,怪不得会败落衰微啊!

卫青可以不把李敢放在心上,可霍去病要是也不把这当回事,那就真是“不为人子”了。

霍去病出身单亲家庭。他的渣男父亲霍仲孺与当时在平阳侯府当女奴的卫少儿私通生子后,便假装没事人似的回家另外娶妻,还生下了另一个著名的儿子霍光。霍去病作为私生子,能够顺利的长大成人并成为一代名将,他的舅舅卫青(当然,卫青也是个私生子)和姨夫刘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他将舅舅和姨夫当作父亲看待,天下人也会视之为理所当然。

霍去病射杀李敢是不名誉的?你不知道“血亲复仇”在汉朝有多时髦

汉朝的私生子绝对是个惹不起的群体

李敢要为父亲的死实施血亲复仇,所以一旦卫青或是刘彻受到伤害,霍去病当然也有同样的理由这样做,这又有什么不名誉的?

况且李敢不敢招惹刘彻,报复卫青也是虚张声势,那是因为畏惧权势。而霍去病对于李敢这个部下,就没有什么需要畏手畏脚的了。

而且还别说霍去病仗势欺人——以小霍的脾气,他根本犯不上“仗势”。

李敢也算是一员悍将,在霍去病麾下能夺左贤王鼓旗且斩首颇多,获封关内侯。不过就勇气而言,他跟霍去病绝对不是一个量级的:

“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脉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阳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知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三家注史记·卷八十六·列传第二十六》)

霍去病17岁就敢率领800骑兵深入大漠,两次功冠全军,获封冠军侯;19岁连续次进军河西,歼敌近10万、俘匈奴祭天金人、攻取祁连山;22岁在漠北之战中歼灭匈奴主力7万余人,战后获拜大司马,成为与舅舅卫青齐名的汉军两大巨头——这样的人物,称之为“神勇”而与那个失败杀手荆轲同列,是不是有屈尊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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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狼居胥这种事,除了刘彻和小霍,试问天下谁敢干?

更何况小霍还干过更加胆大包天的事情,就是那个“封狼居胥”。话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封狼居胥这种事在当时的大汉朝,除了刘彻能干以外,谁干谁就是“僭越之罪”,被杀头、夷族都没法喊冤。

可霍去病就敢干,干完还到处显摆——深知自己外甥臭脾气的刘彻也只能捏着鼻子假装不知道(当然也可能刘彻打算秋后算账,可没想到小霍过两年就挂了,所以这码事也没法提了)。

连刘彻都敢欺负的霍去病,会像李敢那样因畏惧权势而不敢复仇?开什么玩笑!

而且霍去病之杀李敢替舅舅报仇,杀得那叫一个明刀亮剑、堂堂正正,丝毫不屑于避人耳目,深得孔老夫子“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之真传:

“居无何,敢从上雍,至甘泉宫猎。骠骑将军去病与青有亲,射杀敢。去病时方贵幸,上讳云鹿触杀之。”(《史记·卷一百九·列传第四十九》)

古代的皇家射猎可不是为了满足皇帝私人爱好的小事,而是一种旨在联系君臣或外藩关系,体现国家实力、军事力量和尚武精神的一种重大国事活动。这种射猎活动不但意义重大,而且场面宏大,参与的人员动辄成千上万,而且基本上朝廷中的大佬们都会参加,绝对是一种非常正式的社交场合。

霍去病射杀李敢是不名誉的?你不知道“血亲复仇”在汉朝有多时髦

《乾隆射猎图》。古代皇家射猎可不是件小事

霍去病就是在这么一个场景下,在众目睽睽之中亲手射杀了李敢,基本上跟在刘彻的大朝会上当场将其打死区别不大——某些人所谓的“阴杀”、“暗杀”之说根本不成立。小霍同学压根就没打算掩盖自己的行为,甚至还生怕别人没看着,以至于他以后都没处显摆去……

霍去病不怕被当场“抓现行”,可惜根本没人想抓他。为啥?血亲复仇嘛,这种破事天天都有,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只不过这回的当事人名头大了点,而且还让皇帝亲眼看见了,就比较麻烦了。

再说李敢只是打伤卫青而已,霍去病回头就要了人家的命,看似有些过分,但实际上还在于刘彻怎么判断这件事的性质。可刘彻又能怎么办?按照国法应该将他的大外甥砍头(当然按照汉律可以拿钱或是军功赎罪,根本用不着执行死刑),可是一来不舍得,二来不值得,三来就算刘彻能狠下这个心,他的那帮一听说血亲复仇就“高潮”的文武百官们也得喷他一脸吐沫星子……

于是刘彻只好瞪着眼睛说瞎话,认定李敢是打猎时不小心被鹿撞死的……大家觉得这个理由简直太合适了,于是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霍去病射杀李敢是不名誉的?你不知道“血亲复仇”在汉朝有多时髦

有时候,睁眼说瞎话也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事情……

在《史记》、《汉书》等史书的刘彻本纪、卫霍列传中,对此事连提都没提过一笔,更别提诟病和批判。就是因为在当时,谁也没觉得这是件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毕竟血亲复仇嘛,大家都喜闻乐见又深受好评,有啥好值得批评的?至于所谓的“不名誉”,古人可没闲心扯这种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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