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再婚遇“渣男”,面对家暴,她亲手送丈夫“下地狱”

导语:李清照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女词人,她与丈夫赵明诚美好的婚姻生活一直为世人所称道,但是,李清照46岁这一年,赵明诚因积劳成疾突然病逝,留下成千上万卷的古籍与拓本和乱世飘摇中的妻子。

当时正值金国重兵压境,丈夫离去,李清照既要保全自己的性命,又要千方百计保全赵明诚生前所托之物嘱托,为了不让这些古籍与拓本落入歹人之手,一个孤苦无依的弱女子唯一能做的就是“改嫁”,也许只有找个所托之人,才能彻底摆脱因时局纷乱造成的困境。

李清照:再婚遇“渣男”,面对家暴,她亲手送丈夫“下地狱”

浮萍寻根

赵明诚去世后,李清照住在弟弟李迒家,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赵明诚去世三年后,时任右奉承郎监诸军审计司的张汝州闯进了李清照的世界。

据李清照写给友人的一封书信中叙述,当时自己重病缠身,家人已经开始准备后事了。正是在这样内心悲苦、无助的情况下,自己才轻信了张汝舟的花言巧语,在仓促之间答应了这门婚事。

但是以李清照的为人,即使再婚,也不能感情用事,当时对张汝舟也是做了一番考量的。张汝舟所任官职品级虽然不高,但是因为主要负责检查核准军队粮草和俸禄,所以对任官者的素质要求比较高。

虽然不可能再找一个能够“琴瑟和鸣”的精神伴侣,但是对于从小出身优越的李清照来说,对方的社会地位仍然成为了晚年择偶的首选。

而之所以答应张汝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李清照和赵明诚一生无儿无女,晚年的李清照渴望有一个稳定的家庭,能够有亲人的嘘寒问暖和惺惺相惜。

所以无论是从客观现实条件还是主观意愿,“再婚”都成了李清照当时最迫切的情感需求,而勇敢追求属于自己的婚姻生活也成为了李清照独立人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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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皇成婚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婚后,李清照很快就发现,张汝舟不仅品行不高,而且娶她另有“图谋”——霸占李清照随身携带的“文物字画”。

可悲的是,对婚姻生活失望的不仅仅是李清照一个人,还有张汝舟,因为他发现自己也被“骗”了——李清照随身携带的文物不像坊间传言的那样又多又好,最可气的是李清照根本没有让他掌管手中文物的打算。

如果婚姻的结合不是因为两情相悦,而是掺杂了其他利益的因素,那么,这样的感情迟早会面临危机。

果然,失意、失望的张汝州随即暴露出丑陋的嘴脸——开始对李清照拳脚相加。

“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肋,难胜石勒之拳。”

“试听才分,实难共处,忍以桑榆之晚节,配兹驵侩之下才?

“身既怀臭之可嫌,惟求脱去;彼素抱壁之将往,绝欲杀之。”

这是李清照写给友人的信里提到了自己被家暴的细节,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内心敏感丰富的“女词人”何以与一个肮脏低劣的“市侩”共处一室,作为一个年近半百的女人来说,是委屈求全还是奋起还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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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嫁婚变

在古代,“家丑不可外扬”,即使女性遇到家庭暴力,也只能忍辱负重,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更何况张汝舟还在朝为官。

但是,面对欺凌,李清照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离婚

然而在当时,离婚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男性手中,除非丈夫“休妻”,否则离婚是有悖于人伦的。

宋代律法规定:妻子不能主动提出离婚,即便提出离婚,也必须要由男方出示休书,离婚方能生效。

可是,要张汝舟同意离婚,不仅有失夫家颜面,而且李清照的文物也从此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对张汝舟来说,这样的事情绝对不可能发生。

张汝舟不同意,难道这婚就不离了吗?

不,要离!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既然没有共同的志向和生活理念,即使再婚,也坚决不与柴狼虎豹为伍,这在封建社会是多么铿锵有力的呼声,令人欣慰的是:李清照真的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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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石俱碎

张汝舟要为这场婚姻的“骗局”付出代价,对于一个敢爱敢恨的的女子来说,这不是什么难事。

通过正常途径换取“休书”不可能,于是李清照决定铤而走险,状告张汝舟,告发他“妄增举数入官”。

李清照通过检举揭发张汝舟,说他的官职是虚报考试次数获得的,这是欺君之罪。当时,张汝舟一案还惊动了宋高宗,最终被开除公职,流放柳州。

宋朝法律规定:

如果丈夫被流放到偏远的外地,那么妻子就可以合法地与他离婚,并且可以保留自己的财产;

妻子状告丈夫,如果丈夫有罪,即使丈夫自首,被判处刑罚的同时,妻子也要坐牢两年。

丈夫流放,李清照也脱不了干系,按照律法,要度过两年牢狱生涯,但是在弟弟李迒和赵明诚远房亲戚——翰林学生綦崇礼的帮助下,李清照只在狱中呆了9天便被释放。

显然,李清照对宋代的律法相当熟悉,而且她坚信自己的这一举动不仅能够彻底击垮张汝舟,而且自己也能够全身而退。

所以,她冒着坐牢的危险,坚决与“渣男”划清界限,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逃离魔掌,才能保住赵明诚所托之物。

但是,李清照的婚变在当时人的眼里,不仅惊世骇俗,而且造成了负面的影响,很多人都嘲笑李清照,认为她标新立异,不符合传统女性的形象,但是,作为一代词宗,李清照不仅仅是一个贤淑端庄、才学高超的女诗人,更是个性鲜明、不畏强权的女中英杰。

作为现代人,如何看待李清照的婚姻斗争,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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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清照再嫁婚变的反思

01家庭环境决定一个人的眼界与能力

一个人的眼界与能力,与他的成长环境分不开,父母对李清照的个性形成有很大的影响。

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考中进士后,曾担任郓州教授,后又在朝廷先后担任太学录、太学博士与太学正,他不但精通儒家经典,而且勤于著述,深受苏轼的器重,名列“苏门后四学士”之一。

李格非不仅文学造诣极高,而且为人清正刚直,当时在江西上饶做官,当地有个道士妖言惑众,骗取钱财,一次李格非与道士的车马相遇,他竟然命人将道士痛打一顿驱逐出境。

李清照的母亲王氏也是出身官宦世家,《宋史李格非传》中记载王氏“亦善文”。

父母的个性特征对于李清照的人格发展具有一定的导向性,而良好的家庭氛围为李清照的成长起到了促进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父亲与当时一批世大夫的交往对其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李清照在十五六岁时,就已经表现出了过人的艺术才华,比如我们都很熟悉的: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

但是,李清照不仅仅是一个懂得诗情画意的女子,更是更是一个对时事有着深刻体察的奇女子。

当时“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关于“郭子仪平定安史之乱”创作了一首歌颂郭子仪功绩的诗,广为流传,李清照也唱和了两首,在诗中,她指出造成安史之乱的根本原因以及后世应吸取历史的教训而不应重蹈覆辙。

宋代大儒朱熹曾评价李清照:如此等语,岂女子所能?”

虽然李清照只是闺阁女子,虽然她不能像男性一样考取功名,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成为一代大家,李清照的名气跟她的诗作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的朋友圈享有一定的声誉,这也为他后来与赵明诚的结合奠定了良好地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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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爱憎分明是一个人一生的底色

李清照和赵明诚婚后的生活幸福美满,但是因为朝廷党派之争,公公赵挺之成为了新党势力的代言人,新党一得势,便对旧党人物及其门人弟子加以迫害,父亲李格非作为“苏门后学士”也无法幸免。

李清照没有眼睁睁看着父亲被迫害,她曾找到公公赵挺之,希望能对父亲施以援手。

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任何人的牺牲都是不足为奇的,朝廷纷争,赵挺之不可能因为自己的“亲家”牵扯其中而动恻隐之心,这对他的政治前途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据史料记载,李清照曾给公公写过一首诗描述当时的心情,其中有一句:炙手可热心可寒

李清照通过诗文向公公表达了自己的不满,虽然他权倾朝野,但是根本不念及“人间父子情”。

从这个事件中,我们第一次见识到李清照“敢爱敢恨”的性格特征,父亲受到党政牵连,她奔走呼告,即使面对位高权重的公公,她也绝不退缩,李清照不仅有过人的才华,而且有着异于常人胆略与气魄。正是有了这样的人生信念,所以她再婚状告张汝舟也就变得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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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婚姻不应该成为女性的“枷锁”

古代社会,强调夫妻间的从一而终,李清照当时跟张汝舟离婚后,有一些学者极力维护李清照的形象,他们认为李清照不可能再婚,更不可能再婚后离婚。持这种理论的人,认为李清照不可能背叛赵明诚,更不可能做出违反传统伦理道德的事情。

婚姻不应成为女性的“枷锁”体现在李清照身上的第一层意思便是:当一个女人失去丈夫后,她可以勇敢走出自己的内心,大胆追求属于自己的感情生活。

李清照的思想在当时封建社会确实有着超前的现实意义,这也成为她华丽人格的一部分。

但是,面对婚后生活的不如意,李清照不是一个眼里能揉得沙子的人,她追求美好的生活,希望能和志趣相投的人相伴终生,但是当事与愿违后,她不惜付出代价亲手去终结这一切,这样大胆的行为即使放在现代社会,也会承受一定的世俗压力,何况在封建社会、在风雨飘雨的南宋,国家命运危在旦夕,但是李清照逆流而上,勇敢追求人格独立,这是她带给世人最好的精神激励。

结语:

如果说李清照和赵明诚“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婚姻生活是“真善美”的代言,那么她与张汝舟的不幸结合则成了“假恶丑”的体现,爱时轰轰烈烈相爱,恨时义正言辞绝不委曲求全。

所谓“文如其人”,我想李清照的诗词千百年来为世人称颂,与她独特的个人魅力分不开关系。

透过李清照的婚姻悲剧,我们可以窥见一个事实真相,那就是面对婚姻中的不幸,能够拯救女性的唯有女性自己。

婚姻生活对于女性来说,应是爱情的“锦上添花”,绝不是现实前面的“趁火打劫”,不犹豫、不后悔、不求全,这才是现代独立女性追求幸福生活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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