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衣锦还乡,却拿不出路费,朱元璋得知后怒道:处以极刑

中国历史上对贪官手段最严格的时代,无疑是明朝了。不过习惯了贪污的官员却对贪污这件事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朱元璋的严刑酷法之下仍然屡屡犯案。
甚至连朱元璋自己都感叹,这么多贪官,杀了一个又产生两个,什么时候杀得完呢?不过朱元璋虽然感叹,却从不犹豫,该杀的还是要杀,连自己女儿的老公也因为贪污被他处死。
清官衣锦还乡,却拿不出路费,朱元璋得知后怒道:处以极刑
在这种情况下,清官就成了朱元璋那个时候极其喜欢的人。当时的官员虽然有很多贪官,但是由于朱元璋的大力提倡和胁迫,还是产生了不少真正的清官的。这里面有一个叫做曾秉正的,他是南昌人,他从九品芝麻官做起,然后因为清廉有为,受到当地老百姓的喜爱,一直被提拔。
洪武九年,也就是公元1367年,草创的明朝蒸蒸日上,朱元璋决心在文化、教育、思想方面全面的复兴。而关于天象、天人感应,在中国古代一直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也是关于天子“代天驭民”的法理来源,于是朱元璋决定开展一场关于“天变”的大辩论。
清官衣锦还乡,却拿不出路费,朱元璋得知后怒道:处以极刑
曾秉正作为正统的儒家弟子,饱读诗书,他对“天变”这个问题研究得比较多,他告诉朱元璋说,“古代圣明的皇帝不会因为上天没有降下灾异而感到开心,而是时刻都对上天的警示保持敬畏之心,因此时常能够坚持谨慎地治理天下的心态,从而保证天下永远处于安定当中”。
这番话非常符合朱元璋治理天下的初心,他觉得曾秉正讲得非常好,于是对他大加赞赏,把他提拔为三品大员通政司正使。曾秉正是个清官,又不贪污腐败,而且还特别的会做事,他把自己分内的职责都做得很好,朱元璋更是对他赞赏有加,希望把他作为重点对象来培养,以为自己的天下留下几个栋梁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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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曾秉正由于太过得意,虽然并不贪污,做事也很认真,为官的态度上却越来越趾高气扬。加上本来历来的清官都是倔脾气,所以曾秉正说话越来越“冲”,即使是在朱元璋面前也往往毫不留情面。当他说的正确的时候,朱元璋还是忍受了他这种态度,但是文人之见,怎么可能次次都说得非常符合事实呢?
又一次,曾秉正在朱元璋面前咋咋呼呼,而且还没说到点子上,暴脾气的朱元璋终于忍不住了——你再怎么直谏,也要守君臣之礼啊!你是臣子,我是君主,礼仪不可废,现在你都完全不管礼仪了啊!于是朱元璋罢免了他的官职,让他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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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是让曾秉正倒了大霉,罢官倒是不算什么,问题是明朝给官员的工资太低了,作为清官的曾秉正,家里还真就没什么钱了。从京城回家,路途遥远,期间要坐车、要坐船,还要住宿饮食,他身上几个铜板,如何回得去呢?而且他还得带上自己年仅四岁的女儿。
想到女儿,这个曾秉正也是一下子来了心思,史书记载他:“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虽然曾秉正确实很可怜,但是当时的社会还没有乱到要靠卖儿鬻女才能回家的地步,他为了回家就把自己亲生的女儿给卖掉,可以说是非常的铁石心肠了。
清官衣锦还乡,却拿不出路费,朱元璋得知后怒道:处以极刑
不过好在通过卖女儿获得了路费,他准备就此回家。不过这件事却让朱元璋知道了,他勃然大怒。也许是想起了以前童年时期许多邻居卖儿鬻女的痛苦记忆,也许是觉得曾秉正在他治理的年代卖儿鬻女是讽刺他。
也许就是单纯的作为一个父亲看不下去曾秉正这样当父亲,朱元璋又把曾秉正抓了回来,并对他处以腐刑——废掉了他的生殖能力,大约是在谴责他不配做一个父亲吧!从此,曾秉正就消失在史书当中,不知所踪了,也不知道他的四岁的女儿最终何处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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