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间租房合同范文三

写字间租房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写字间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写字间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写字间符合达到国家对租赁写字间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所出租写字间的情况概要。

  1、出租写字间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写字间位于遵义市 区 大夏第 层(附平面位置图),面积共 平方米(以写字间产权证明登记的面积为准)。

  (2)该写字间系毛坯房,无装修,甲方完成写字间外立面的装修,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时的验收依据。

  (3)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写字间符合国家对乙方所开展营业活动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为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准备的文件

  甲方应提供该写字间的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自 年 月 日起为写字间租赁租金起算日,租赁期为 年。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写字间作业商业性经营使用。经营品类为 收回所租物业,乙方所交房租和综合设备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承租写字间的依法使用。

  4、租赁期满,如乙方不续租甲方有权收回出写字间及其附属设施和装修,乙方应保持附属设施和装修的完整性,不能故意毁坏或拆除,并如期交还。

  5、租用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用给乙方。

  第五条 定金、租金及相关的费用支付方式。

  1、租金

  该写字间租金为 /平方米( 元每平方米)

  2、写字间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1)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 整),并于 年 月

  (2)写字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首次支付租金的时间为签订合同三日内,其后提前15日交纳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l、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写字间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写字间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在使用出租写字间时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及乙方在经营中产生的与乙方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种税费和写字间公用面积的水电费及设备维修费。

  乙方应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财产保险,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写字间使用与修缮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写字问的使用安全。因甲方提供的写字间及附属设施质量、设计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负责。该写字间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五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乙方保证正常使用写字间的公用设施和设备,不得人为损坏,如有人为损坏,则乙方需保证修复,在公用设施和设备保修期过后的维修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需出租该写字楼地下的停车位,甲方协助、配合乙方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3、乙方有权对该写字问按经营需要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该写字间所有的装修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对该写字间的装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如消防二次验收等。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写字间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写字间及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依附于该写字间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写字间的转让与出售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该写字间,出售后,本合同对新的写字间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若根据自己的经营模式和业务需要,将该写字间整体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营,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

  3、甲方出售该写字间,须在2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本租赁合同对购买方仍然有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l、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出租的写字间或所提供写字间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经营的。

  (2)甲方未尽写字间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经营的。

  3、写字间租赁期内,乙方如迟交租金时间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出租的写字间。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继续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l、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出租写字间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年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乙方的装修及招商等费用进行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都按租金的10%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写字间的,应赔偿乙方相关费用包括装修费违约金等,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因写字间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写字间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比照本条第4款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出租写字间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纠纷均由甲方负责清理。因该类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按违约责任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于否则自年月 10日内,每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壹仟元整);延期超过15日的,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还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迟交租金时间超过l0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期满的约定收回所出租的写字间,同时乙方应补齐所欠的房租,并对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如乙方因经营原因难以持续租赁,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在补齐所欠交的房租后,甲方按合同期满的约定收回所出租的写字间,双方解除本合同,并对甲方进行适当的补偿。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比照本条第2款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逾期10日内,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写字间。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l、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写字间,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三条 补充协议的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签订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附件的法律效力

  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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